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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陶月芬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判一年半勞教


在江氏集團打壓迫害法輪功的開始,月芬與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一樣,堅定地走上了維護大法的歷程,4,25、7,20,多次上訪,先後五次被抓。覺悟了的本性使一個柔弱的女子如此不屈不撓。記得在2000年的3月,月芬因在公園煉功被抓並被關押在北京昌平收容所15天。

她說這麼好的大法,我們為什麼不能堂堂正正地煉?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同年的6月,她去一個學員的家裏,被惡警以非法聚會為由而逮捕,被非法關押了一個月。2001年的春節的前一天,被地區派出所騙去談話,毫無理由地被強制關押了10天,在她丈夫的強烈要求下,才被釋放。同年10月,月芬再次走上了天安門,喊出了她的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因此被抓,受盡了折磨,可她堅持兩個多月沒有說自己的姓名,後被誘騙說出了住址。12月中旬被強制送到洗腦班,一直到12月底才回到家。打那以後,街道,派出所輪番不停地騷擾。在百般無奈下,2001年的4月月芬被迫離開14歲的孩子,丈夫和溫馨的家,開始了流離失所的日子。多麼大的悲哀啊,大法將一個只離破碎的家,改變得這麼圓融美好,而邪惡江澤民卻迫使她有家不能住。就連公婆家,他們都不放過,當她流浪到公婆家,立刻就有大幫的警察來捉她,由於月芬是村裏人人都知道的好人,鄉親們通風報信,及時將她轉移,才免於此難。

2002年的5月17日,月芬在和其他學員一起貼真相材料時被抓,在被關押一個月後,在毫無法律程續的情況下,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常營西裏甲1號,郵政編碼:10024)判了一年半的勞教,現被關押在北京市新安女子勞教所三大隊。按照通常的慣例,判刑的日期是從被拘留之日算起的,可是,月芬的判決書上卻從她被拘留的一個月後才算起的。而且,在判決書上明確地寫著是因為月芬貼了三張法輪功真相材料而被判一年半的徒刑。

多麼地荒唐啊,僅僅三張真相材料就強迫一個人人公認的好人受19個月的牢獄之苦。天理何存啊!

他們不但迫害月芬,自月芬被判刑後,還停止了月芬丈夫的工作達兩個月之久,此後,雖然允許去上班了,可是,他被調離了原來的工作,並且,白幹了一個月不給發工資。走遍天下也聽不到這麼荒唐的事。更令人擔憂的是,從12月份起他們不允許家人探望,家人不知道月芬的情況如何。

陶月芬現被關押在北京大興縣女子勞教所(原天河,新安勞教所)。郵政編碼 102609
總機電話 010-60275858 或 010-60276484 或010-60277013 轉 3 大隊
隊長:焦學先(首惡);張瑞明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2/41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