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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法西斯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的種種手段


廣州市法制學校成立於2001年,隸屬廣東省610辦,是劫持殘害大法弟子的法西斯集中營。這樣的集中營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均有設立,由北京組織集訓,各集中營之間互相串通,交換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各種手段。以下是該集中營的種種犯罪招術。
第一招,將大法弟子綁架至法制學校,強迫你承認是該校學生,並說是學生就該遵守“校紀校規”,蒙騙有怕心的人寫下“保證書”。第二招,在地上畫上兩個圈,一個內書“堅持法輪大法立場”,另一個是“人民的立場”,讓大法弟子選擇,若選擇大法立場的圈,就被保安強行壓迫向國徽認罪,同時拍照。第三招,強迫大法弟子抄寫邪惡的謊言—對大法侮辱謾罵的語言,不抄寫就用煙頭燙手,一根根拽頭發,這就是“揭批書”。第四招,布置所謂的“作業”,抄寫對法輪功的所謂認識,不按照它的寫就不讓睡覺,輪番進行審訊,歹毒的“校長”在深更半夜拉長聲調歇斯底裏地叫喊著:“你寫──不──寫?!”淒慘的叫聲和烤肉的氣味再一次從那個房間裏傳出。第五招,問大法弟子“法輪大法是一個什麼組織”,回答“沒有組織”,歹徒就說既然沒有組織那就寫上“與法輪大法決裂”。第六招,問被綁架的1歲孩子的媽媽:你的孩子是不是因為你而失去母親?你的父母是不是因為你而失去女兒?只要轉化就可以回家,你為什麼不轉化?那你是不是太自私?這就是“悔過書”。強盜將好人綁架了反說好人自私,天理何在?

還有第七、第八、第九招……一招比一招陰險,一招比一招狡猾,一招比一招毒辣,招招都是陷阱,用強迫、欺騙、肉體和精神的極度折磨,最少用了九個月以上的時間,才弄到了第一個“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和“決裂書” 。有的人就在被折磨得無法承受、精神恍惚的情況下違心的寫了並不想寫的四書。盡管這樣,被迫妥協的人還在最後寫上一筆“以上內容抄寫者本人持不同意見”。

對於堅強的大法學員,邪惡之徒還強迫他們撕、踩師父的法像,以此來侮辱大法師父,將錄像作為妖言惑眾的把戲。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6/43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