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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焦明峰被朝陽溝勞教所殘害


【明慧網】吉林省榆樹市大法弟子焦明峰,28歲,為人忠厚誠實,心地善良。以前曾在一家私人遊樂廠打工,深受老板的信任,老板不在時就讓他一個人看管、收錢。他從不貪、不占,老板回來後他一五一十地交付。並向老板洪法: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講真、善、忍,做比好人還好的人。他的言行舉止得到了老板的敬佩和好評: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
1999年7.20後,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大法,他辭去工作,依法進京上訪,向政府說明法輪大法的真相。他被抓、被打、被拘留。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勞教一年。在葦子溝勞教所遭到非人的迫害。2000年夏季出獄時,全身長滿疥瘡,身體消瘦。後來學法煉功很快身體恢復正常。原來的老板親自到他家請他繼續上班工作,可見修煉人在世人心中的位置。

2002年4月講清真相,救度世人,被壞人舉報在家被抓,在榆樹公安局遭到惡警的酷刑、毒打,逼問大法真相材料和光盤的來源,但任憑邪惡怎麼折磨,也沒有從他口裏得到什麼。後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一大隊。據知情人透露朝陽溝勞教所的惡警兇狠殘暴、沒有人性,使用電棍、木棒、鐵管子、鎬把、上大掛(它們叫上繩)、煙頭燒、體罰、強勞等等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利用給刑事犯人減期加分毒打折磨大法弟子(所謂“轉化”一個學員給減20天期)。

如今焦明峰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不在“轉化書”上簽字,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雙手抽搐、全身癱瘓、說話困難,很長時間才能說一個字,一只眼睛往外鼓,生活不能自理。就這樣惡警們也不放人,還管他家屬要錢,說不拿錢人死了它們不管。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2/5/44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