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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籍大法弟子在大陸財產遭非法扣押


澳洲籍大法弟子蔡女士隨丈夫在廣東東莞投資辦廠數年,因修煉法輪功一直遭東莞公安長期監視。2001年10月,蔡女士因隨身攜帶法輪功書籍在深圳市羅湖口岸被深圳海關人員非法拘禁24小時,逼迫她放棄修煉,寫保證書。蔡女士絕食絕水抗議,才得以返回香港,但隨身攜帶的大法書籍被沒收。數月後,蔡女士和其先生多次遭深圳海關和東莞海關電話騷擾,揚言要給蔡女士洗腦。
2003年4月中旬,以東莞市塘廈鎮橋隴村委治安隊長黃經緯為首的惡警以辦理暫住證或以查貨車司機為名,多次到公司進行騷擾,同行的還有橋隴村委黃主任。因公司職員不配合,它們便夥同塘廈分局的惡警到公司強行帶走公司所有職員到石鼓派出所非法搜身、審訊,有兩名職員還被強行關押到關犯人的骯臟拘禁室數小時。使公司職員精神與人格遭受極大侮辱。“我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無緣無故關押審訊我們,太不講法律了。”對公司職員的非法審訊長達4小時之久。

幾天之後,東莞市公安局夥同塘廈分局、石鼓派出所(惡警羅送偉--主要犯罪惡人)及橋隴村委治安隊黃隊長一行10余人,非法闖入蔡女士公司及其私人住宅別墅進行非法抄家。所有的房間、所有的辦公室辦公桌、職員宿舍、倉庫無一遺漏,公司員工驚呆了,惡警粗暴的言行,瘋狂的舉動,公司職員不敢相信這幫流氓竟是警察。公司業務無法正常進行,來往客戶不敢進入公司,給公司經濟名譽帶來極大損害。它們毫無理由的抄家,沒有抄到半點它們想要的東西。隨後又生一惡計,把公司價值10余萬元的五十菱貨車搶走,蒙騙蔡女士的先生交出汽車鑰匙,堂而皇之的開出“東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單”,經辦人是石鼓派出所惡警羅送偉等,見證人:劉敬堂,並口頭承諾2、3日後歸還。但時至今日半月已久,尚未歸還。多次打電話去問還車之事,都推說要老板本人來取。是何居心?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5/17/5056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