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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盧丙申被大慶勞教所迫害致死


【明慧網2003年11月5日】盧丙申,男,39歲,大慶大法弟子。2003年10月中旬,盧丙申被大慶勞教所迫害致死,直接兇手是勞教所的副大隊長張明柱,張把盧丙申關進小號進行折磨,直至其死亡。
張明柱也是迫害致死大法弟子何華江的直接兇手之一。由於它賣力迫害法輪功“有功”,當上了副大隊長,並曾揚言:打死人不用償命。現在,勞教所對外極力封鎖消息,一旦有人問起,它們統一口徑,說盧丙申是心臟病而死。

盧丙申原工作單位:大慶市消防支隊六中隊,家住大慶市讓胡路區菜庫樓區。2002年10月,因盧丙申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抓走,判勞教二年。前兩天在勞教所被惡警張明柱關入小號進行折磨,直至死亡。盧丙申是大慶被迫害致死的第21位大法弟子。詳情正在調查之中。

大慶市勞教所犯罪惡警名單及電話:

(1)大慶市勞教所二大隊副大隊長:張明柱 電話:0459-4604902
(2)勞教所所長應程裏電話:0459-4661192
(3)勞教所政委宋××電話:0459-4689260
(4)大慶市勞教所教育科長劉千裏電話:0459-4664860
(5)大慶市勞教所管理科長韓青山電話:0459-4662724
(6)大慶市勞教所一大隊電話:0459-4604903
相關人員:大隊長—賴仲輝,副大隊長—王英洲,副大隊長—曲偉光,教導員—王軍平
(7)大慶市勞教所二大隊電話:0459-4604902
相關人員:大隊長—王喜春,副大隊長—張明柱,副大隊長—魏俊江,中隊長—王剛,指導員—張波
(8)大慶市勞教所三大隊電話:0459-4662808
相關人員:大隊長—邢國友,副大隊長—王洪軍,副大隊長—劉福成
(9)大慶市勞教所門衛電話:0459-4664858
勞教所值班所長:王詠湘(副所長),辦公室:0459-4680996,宅電:0459-4631816,手機號13069642099,
科室值班長:管理科長韓金山,0459-4662724
四中隊(集訓隊)值班幹警:張波,陳立功,王剛,徐恩軍
衛生所大夫:付強;犯人:王慶林、江發、趙彥軍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5/60064.html

大慶大法弟子盧丙申被迫害致死案資料補充

【明慧網2003年11月11日】大慶大法弟子盧丙申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於2003年10月20日,被大慶勞教所迫害致死,直接兇手是勞教所的副大隊長張明柱。張明柱於下午1點多鐘將盧丙申關進小號,“坐鐵椅子”進行折磨,直至其死亡。“坐鐵椅子”是大慶勞教所折磨大法弟子的一種刑罰,惡警稱是“坐老虎凳”,就是在鐵椅子中間有個洞,讓大法弟子坐在上面,手腳都拷在鐵椅子上,全身哪都動彈不了,任人宰割,大小便直接在鐵椅上解決。
盧丙申生前所在單位:
大慶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隊(市消防六支隊)電話(區號0459)
地址:讓胡路區西景路25號 郵編:163453
黨委書記 杜長有 5905608 6121998 5988360 13904861655 13329501801 187-10002
支隊長 張會義 5905588 6123998 5901180 13903696180 187-10006
副政委 陳志軍 5905386 5963967 13804673265 187-10010
副支隊長 陳彥久 5905058 5998058 13704596530 187-10602
副支隊長 王鳳仁 5905268 5988216 13804673262 187-10588
副支隊長 於叢洲 5905188 5998578 13904699260 187-13001
副總工程師 蓋明勇 5905566 5999855 13904597684 187-10009
支隊長助理 於華鋒 5905999 599886 13903699900 191-9826888
保衛科科長 楊貴忠 5905271 13804692923
辦公室主任 呂偉琳 5905528 5718821 13039880869 187-10501
辦公室副主任 孫力軍 5905603 5986619   187-10306
辦公室文書 趙鵬 5905600      
調度室 5905623 傳真:5190216
值班室 5905119 傳真:5391279

隋繼文 4686029 13009900808
咨詢電話:0459-5989522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1/60386.html

據知情者透露,盧丙森2003年10月20日16時30分被送入大慶市人民醫院急診科,診療後以“呼吸心跳驟停原因待查”轉入心內科十一病區,經搶救無效於2003年10月21日13時死亡。

據知情者透露:盧入院時雙側瞳孔散大,呈深昏迷狀態,心電圖表現為各種嚴重心律失常。管教人員稱盧入院前四小時在上廁所過程中突然出現意識不清,呼之不應(很明顯的謊言),同時提供盧無高血壓、糖尿病病史,此前也未發現有任何疾病。據此,醫生對盧的死因做出“暴發型心肌炎,心跳呼吸驟停”的(錯誤)診斷。當時參加搶救的經治醫生周生琴、心內科主任李英醫生根據患者年輕,病情突然、嚴重,血象偏高,不能排除應激因素,而且入院時病人深度昏迷,病史采集不佳等一系列情況,同時提出建議屍檢的意見。

知情者還講,盧入院時雙下肢浮腫,右側髖關節上部有兩個水泡,面積約1平方厘米,另一處約2平方厘米大小,足底還有一處劃痕。此情況恰好與明慧網報導的盧丙森被關小號坐鐵椅子折磨與勞教所慣用電刑的情況吻合。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3/12/20/62934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