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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什麼新聞可以造假?


】【多維新聞】據香港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消息,中國一些媒體,為了配合官方批判法輪功的政治需要,編造聳人聽聞的社會新聞,以致於最後有關部門都出面承認,“……自焚記”這篇新聞特寫,是百分之百的虛構。
美國之音記者海濤從洛杉磯報道:去年七月下旬,中國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各媒體按照“輿論一率”的精神,紛紛對法輪功,其創始人以及主要成員展開口誅筆伐,大批判氣氛熱烈,各種人物一起露面。到11月28號,“西安工人報”刊登了署名“李新剛”的特寫說,……陜西渭南的張芝雯,為了抗議政府鎮壓法輪功,用汽油燒死了半歲的女兒並引火自焚。這篇報道引起轟動,深圳,哈爾濱,上海等地多家報紙予以轉載。但是,設在香港的這家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向有關單位證實,卻發現這是一條典型的“客裏空”或者假大空新聞。該信息中心援引中國有關幹部的話說,這一新聞,人物,地點,時間,故事情節,全是編造出來的。陜西渭南政法委“法輪功辦公室“姓吳的幹部證實,絕對沒有自焚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該市並沒有“張芝雯”這樣背景的人物存在。另外,國內許多新聞單位都打過電話求證,都得到同樣的回答。

洛杉磯的法輪功學員加州理工學院博士生李建中說,現在中國大陸有許多編造出來的有關法輪功的假新聞:“深圳有人寫報道,很有轟動性。中國出現這樣的報道抨擊大法,有名有姓,法輪功弟子找到作者,說你這是假的,他說:我是寫小說。”

資深新聞工作者張偉國評論說,由於中國的媒體都是黨的筆桿子,必須為黨為政府說話,失去了新聞本身所具有的社會監督功能,因此,腐敗司空見慣,有償新聞,虛假新聞,非常嚴重。

旅居美國的原中國新聞工作者曹長青認為,中國出現這樣的新聞不奇怪,自有其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國現在新聞界是“一國兩制”。黨報和小報刊登不同的新聞。大報黨報姑且不論,小報接受自由投稿,由於人手少等原因而無法或根本沒有想核實,給制造假新聞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機:“小報要市場競爭,嘩眾取寵,危言聳聽,拉攏讀者,擴大發行,導致大家不擇手段。什麼稿件能吸引讀者就行,把吸引讀者作為最高原則,而不把事實和真實作為優先選擇。”

問題在於,這次刊登“……殺人自殺”消息的“西安工人報”,哈爾濱日報辦的“都市資訊報”等報刊,並不都是典型的小報。目前在美國擔任時事評論員的曹長青認為,這種現象說明另外一個問題:“有兩點是媒體不敢完全造假的制約因素:一是不敢編造和政府意見不同的東西。重大政治經濟新聞不敢編,因為政府可以制裁你。二是有名有姓的,像著名作家高級幹部等,你不敢編。人家會告你誹謗。”

曹長青說,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編造那些政府不喜歡的人的新聞,比如流亡在外或者被關在監獄中的政治犯等這些人的新聞。顯然,編造這些新聞,政府不會來管你。

另外,日前有人在互聯網中文論壇裏貼出一篇署名“李洪志”的文章,表示自己要回到中國大陸,同政府講理交涉,哪怕坐牢也在所不辭。洛杉磯法輪功學員李建中證實,這也是一篇造假的新聞。(2000年2月1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0/2/2/2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