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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晚報99年8月對法輪功學員胡慶雲病情報道背後的事實真相


我是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幹部,原中共黨員,在政法戰線上工作了十六年,我從不反政府,對黨對政府一貫是忠誠感激的,是黨的正確路線使我有機會從一個偏遠的小縣城的搬運工人考上大學,並分配在省城的政法部門工作,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和一個眾人羨慕的工作。但我萬萬沒有想到,我因身患絕癥——白血病而修煉了法輪大法而被推到了黨和政府的對立面,遭到公安機關的拘捕,所“遭遇”的處境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堅信黨的正確路線,也相信人民的政府,痛恨黨的歷史上的錯誤路線給黨、國家和人民帶來的損害。本著對黨負責,對政府負責,對人民負責和歷史負責的態度,我現將自己的處境和一部分事實真相向你們反映出來,希望各位首長能從我的“遭遇”和事實真相中作出客觀的分析和全面的判斷。

1999年8月21日,南昌晚報在頭版頭條刊出醒目新聞《一位被授意撰文稱“法輪功”給了他“第二次生命”的煉功者,其實是一位六次住院花去醫療費30萬元的重病患者──且看“法輪大法”如何誆騙世人》,該文稱我寫的“心得體會文章是輔導站授意炮制的”,稱我“煉功期間六次入住醫院,從1997年6月28日至今(也就是99年8月21日),胡慶雲基本上是在醫院裏度過的。”並以此作為說明“法輪大法如何誆騙世人”的“事實材料”。

事實真相是:我在修煉法輪大法前,身患多種疾病,腸胃炎、咽喉炎、鼻炎、頸椎骨質增生、腦血管供血不足,再生不良性貧血,沒有什麼舒服的日子過,長期服藥,醫藥費也挺多, 1997年不幸患上了絕癥──急性白血病,而且還是白血病類中較難治的一種,同時還有再障(沒有什麼造血功能),在搶救治療中又並發了乙肝,丙肝(肝炎中最難治的一種)、肺結核等疾病。經過江西醫學院一附院、江西省人民醫院、上海瑞金醫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等五家大醫院多次會診和搶救治療,中國科學院院士王振義教授親自臨床會診了兩次,最後,眾專家們得出結論,說我所患的白血病是無藥可救,最多只有1─3個月的生存期。在上海瑞金醫院搶救治療時,專家們勸我們盡快回江西,否則只有抱著骨灰回去,這樣,上海派一名護士長將我送回江西的醫院來等死。 1998年2月,也就是上海的專家們結論的最多活三個月的最後期限,江西醫學院一附院的專家告知家屬,說最多還有三天的生命,請家屬作好辦理後事的準備。

我是在生命終結的最後時刻得到寶書──《轉法輪》,我開始了學習,並按書上的要求開始修煉,然而奇跡真的就發生了,我的生命開始得以延續,突破了醫學和專家給我下的結論即最後的生命期限。一個多月以後,我開始在醫院的病床上煉功,煉功後不久我就開始逐步停掉化療、輸血、輸血小板,停掉了西藥等。當時停藥時,我的血液和骨髓中的壞細胞 (亦稱血癌細胞) 已從化療前的30%上升到65%,醫藥和醫學根本起不到作用,壞細胞越治越多,體重也下降了三十六斤,不能吃飯(只能吃流汁),在病床上拉屎拉尿,全身疼痛難忍,而且不能動彈,我是在這樣的狀況下停掉化療,停掉輸血而開始煉功的。在醫院裏煉了二個多月,我的身體逐漸好起來。我的修煉實踐表明,修煉法輪大法在我身上已產生了顯著的效果。在我的堅持下, 98年6月初醫院才勉強同意我以“白血病部分緩解”的結論出院,並囑咐一個月以後一定要回醫院化療或治療等,我出院後就一直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沒有再去醫院化療、輸血或其它治療措施。而該報新聞卻將我在修煉前的五次入住醫院故意混淆為我修煉後或修煉過程中,不顧及我出院修煉以後就再也沒有去醫院醫治的事實,卻要編造我修煉後“曾六次入住醫院,且一直在醫院裏度過”的謊言,並刊登照片說“胡慶雲在醫院病床上對記者說:‘兩年來,我六次入住醫院,是科學和國家的關懷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以此來蒙騙不明真相的群眾,欺騙黨和政府以及各位領導,這是對黨、對政府、對人民、對未來、對真理的極不負責任的態度。

在短短的幾個月裏的住院期間,我的醫藥費高達32萬余元 用了這麼多錢,病情不見好轉,反而在我的血液和骨髓中從開始的30%的血癌細胞上升到65%,身體完全失去免疫力和抵抗力,幾次都差點死在醫院裏,醫學和專家救不了我的命,也無法延長我的生命,而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後卻創造了這一奇跡,這個事實是誰也抹煞不了的。關於我的“病情”和治療情況,上海第二醫科大學中國科學院院士王振義教授、上海瑞金醫院血液科主任沈志祥教授、上海瑞金醫院血液科副主任孫關林教授、江西醫學院一附院血液科副主任劉茂發教授、邵毅教授和伍世禮教授等人是清楚明白的。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始終牢記李洪志師父“有一個標準,超出你的天定、原來的生命進程,以後延續來的生命,完全是給你煉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會帶來生命危險”的教誨,真正明白了修煉中的嚴肅性和真理性,所以,我每天堅持學法、修心、煉功,這樣,我的生命就真的得以延續,才真正地使我從病魔折磨的痛苦中解脫出來,解除了家庭沈重的經濟負擔和精神壓力,也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按正常治療一個白血病人每年需要10-20萬元,特殊情況的還無法計算,即使這樣也無法保全生命的),這於國於民的大好事卻不能得到理解和公正的對待,遭到無端的迫害和打擊,後人和歷史會怎麼說呢?

1999年8月份,南昌電視臺、省電視臺、南昌晚報等一些新聞媒體播放了我重新“住院”的新聞,電視臺記者采訪了江西醫學院一附院血液科一名主任醫生(該主任醫生從沒有跟我看過病,根本不了解我修煉前的病情和出院時的“病況”),該主任醫生說:“是我們醫院好治了胡慶雲的白血病以後他才出院的,根本與法輪功無關”,事後,我問該主任醫生,“你在電視上講醫院治好了我的白血病,但出院結論和各項檢驗結果都表示為部分緩解作如何解釋時”,他竟說,現在大家都這樣說,大氣候嘛,你也不要去計較等等。這樣的宣傳報道只能是自欺欺人,怎麼能起到“教育轉化”的作用呢?只能是讓人們更加清楚地明白了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伎倆。別有用心的人還到處說我是用了30多萬元錢治好了“白血病”,而並不是法輪功的作用,並到處宣揚“胡慶雲又發病了,又不行了”的消息。顯而易見,這些人就是從我重新住院的照片和電視鏡頭,以我用了30萬元醫藥費在醫院治好了病的新聞,以現在又發了“病”了,又不行了的說法來達到否認我修煉法輪大法而延續了我的生命,生命得救的事實,進而達到否論法輪大法的神奇功效和超常科學現象的事實,這難道是一種對人類、對科學負責的態度嗎?

事實真相是: 1999年7月21日,公安機關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對我進行刑事拘留,拘捕我時,我申明自己曾是一個白血病患者,按醫學和專家所講是一個完全失去免疫力和抵抗力的人,作為一個“絕癥患者”,一個延續了生命的修煉者,我是不能停止煉功的,一旦停止煉功就會有生命危險,要求公安機關改變強制措施,當時在場的公安機關負責人說:“你用這個(指白血病 ) 威脅不了我們”,根本不考慮我的死活,將我關進了監獄,與一些刑事犯罪分子關在了一起,……。

胡慶雲
二000年二月十九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0/4/18/2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