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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大法弟子李紅梅遭迫害事實


李紅梅是黑龍江省阿城市最早站出來捍衛宇宙真理,為無辜受誣陷的法輪功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合法上訪的權利。然而事實上,李紅梅等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做為合法公民向國家信訪部門反映真實情況卻遭到邪惡的迫害。她因上訪被挾持回當地非法關押,前後計一年有余,二次被非法送進勞教所,至今仍在遭受非人的折磨。

據知情者透露:在把她挾持到阿城市政府內610辦公室時,所謂的政府工作人員,揪住她的頭發往墻上用力撞;惡人穿著軍用皮鞋拼命踢、踹她,使得她長期便血、尿血;電棍電打得她渾身是傷。在阿城市看守所同樣也遭受了毒打迫害。更嚴重的是非法送到萬家勞教所後迫害更令人發指,多次被關進小號,加重迫害,電棍電打、上繩、上吊環等等酷刑慘不忍睹。全身吊起,重心落在雙臂,腳不沾地的迫害,直吊得她昏死過去,毫無人性的惡警才將她放下來。抗議非法關押迫害,要求無罪釋放絕食被惡警獄醫法西斯酷刑灌食......。李紅梅所遭受的迫害即是幾十萬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縮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18/62806.html

阿城市李紅梅遭萬家勞教所摧殘 母親、哥哥死於迫害

【明慧網2004年1月3日】李紅梅,女,41歲,家住阿城市和平街,只因為信仰“真、善、忍”,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到現在一直遭受著非人的折磨。多次被抓,兩次勞教,四年裏,幾乎沒在家過上幾天安穩的日子。
自從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99年7月20日以後,江澤民盜用“國家”的名義非法打壓法輪功,到處是對法輪功的誣陷,作為身心受益的她,覺得應向上級反映真實情況。這本是正義之舉,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哪成想,因此而遭到一次次的抓捕、勞教、判刑。

99年9月25日,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15天,家人去接她的時候公安局向家屬勒索1萬元錢,當時家中生活非常困難,但為了自己的親人,只得四處借錢。可是剛剛到家與家人團聚了9天,正當全家人高高興興的準備過新年的時候,竟又一次被抓進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這一次非法關押113天,出來時警察又向家屬勒索1千元。

面對法輪功修煉者一次次遭到無端的迫害,一向正直的她決定再一次進京上訪,結果於2000年10月15日被抓,在駐京辦事處扣留期間遭警察非法搜身,搜出1300元,阿城市公安局王加參與了此事。被押解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為了爭取無罪釋放,她絕食10天之後才被釋放,可誰又能想到,回家只有3、4天,和平派出所又一次派人把李紅梅從家中抓走,不久就被送進哈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判監禁一年。一年後被釋放回家。在家期間也沒過上幾天安穩的日子,遭到騷擾、跟蹤、監視,惡警甚至連孩子都沒放過。2002年3月16日,和平派出所王文廣等人在樓道裏蹲坑,趁李紅梅丈夫中午回家吃飯之機,破門而入。強行把李紅梅抓走,沒有任何理由。這一次是第四次被抓,而且被非法判勞教3年。

看到這兒,您應該看出李紅梅的一次次被抓都是無辜的,而警察的一次次迫害都是違法的,采用的手段都是非常卑鄙的,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同時也賦予公民有上訪權利。可是警察卻都是知法犯法,最荒唐的是警察在最後一次抓李紅梅時,曾說過這樣的話:我們跟蹤你很長時間了,也實在是跟不起了,先把你抓進去我們就省心了。他們拿老百姓的命當兒戲,想抓就抓,一次次抓人、抄家、罰款、判刑。這就是“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的真實寫照。

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法輪功學員一次次被抓,而每一次的罪名都是相同的,“擾亂社會治安”,在家抓進去也是因為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多麼荒唐。就連跟蹤跟累了都能成為抓人的理由,把人送進監獄,勞教長達三年之久。看誰不順眼就安個罪名就可以把你送去勞教。難道信仰“真、善、忍”也成了罪名?

李紅梅第一次到萬家勞教所先是被關禁閉室(萬家稱“小號”),約1米寬2米長左右,室內有1個馬桶,吃飯、睡覺、上廁所全在裏面,門鎖著,沒有任何自由,其實有房間,可萬家說沒地方住,只是一種迫害的借口,讓背叛信仰的人員給大法弟子洗腦,(萬家叫包夾,幾個、十幾個人包圍一個人,輪番做工作。說的全都是邪惡的謊言。)吃的是玉米面做的板糕,一頓一個,嚼在嘴裏直磣牙,發黑的蘿蔔鹹菜,白菜湯,碗底是一層泥。後來成立了12大隊,李紅梅便由7大隊轉到12大隊,平房裏耗子成窩直咬人。2001年正月初八,李紅梅和其他同修正在煉功,男幹警進屋便從床上往地下拽人,一直拽到走廊,其中一個同修從二層鋪上被一下拽到地上,她當時光著腳貼著地,在隊長辦公室問煉不煉,煉就送男隊,不煉的回去,李紅梅被送男隊(男隊就是關押男犯人的地方,後來騰出空屋關大法弟子)。

2001年5月20日,被強加的勞教期滿而在小號超期關押的大法學員絕食要求無罪釋放,李紅梅和其他同修看見黑乎乎的一片男幹警一窩蜂似的撲向小號便想看個究竟,沒想到連看一眼的權利都沒有,竟被送押男隊。李紅梅被強行坐鐵椅子,大約18天。在男隊,不讓換衣服,不讓刷牙。上廁所受限制,當時有的同修只穿短襯衫,很冷也不讓回原屋拿衣服,惡警張波指使人把李紅梅送到會議室(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給李紅梅上大掛(約1寸寬的帶子,將雙手反背,腳尖離地,把人掛在鐵窗上的鐵欄桿上,人成弓字形,)約吊1小時左右,手段殘忍至極。

2002年第二次被送到萬家勞教所正值男幹警進入女隊,實施強行洗腦。成立集訓隊,動用酷刑,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每天早晚要宣誓(像入黨似的舉起右手),逼迫大法弟子說謗師謗法的話。每天強迫大法弟子做苦力,每天早5點起床,經常幹到晚11-12點,完不成當天任務不許睡覺。不論年齡大小,累得渾身酸痛,手指起泡、裂口、掉皮。

2000年在阿城看守所期間,一次李紅梅因抗議非法關押而絕食,被野蠻灌食:六七個惡警蜂擁而至,惡警劉義等人上來連踢帶拽,使其身體貼地,強行插管,使人痛苦不堪,灌食後不讓吐,逼著在院子裏跑,並說吐了還灌,指使犯人監視,看吐沒吐。當時年近70的母親溫淑田也因堅持信仰和女兒關在一起,親眼目睹了這一切,嚇得全身抽搐。由於年紀大不久被釋放,回到家中,農機廠不法官員多次上門騷擾,派出所也不斷施加壓力,本來身體虛弱的老人,有家不能回,東躲西藏,精神高度緊張,加上在獄中的迫害,不久老人就含冤而去。更悲慘的是,李紅梅的哥哥李洪斌不久也傳來噩耗,在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4/1/3/63948p.html

阿城市李洪梅遭迫害五年 母親哥哥被害死

李洪梅,女,41歲,家住黑龍江省阿城市和平街,只因為信仰“真、善、忍”,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到現在一直遭受著非人的折磨。多次被抓,兩次勞教,五年裏,幾乎沒在家過上幾天安穩的日子;母親溫井田和哥哥李洪斌也因為修煉大法被惡人迫害致死。

李洪梅得法前,雙手幹裂,疼痛難忍,醫生診斷為鵝掌風,到多家醫院治療無效,加上下肢出現血點,延伸到腰部,生活不能自理;孩子出生100天以後,老是有病;愛人腰間盤突出,椎管狹窄,不能幹重活,整個家庭陷入困境,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

直到95年7月,李洪梅偶然得法,很快奇跡出現了,身體痊愈,孩子身體也好了,就連愛人的病也全都好了,真是全家受益。

99年7月20日以後,江××盜用“國家”的名義非法打壓法輪功,到處是對法輪功的誣陷。修大法後身心受益的李洪梅覺得應向上級反映真實情況,這是正義之舉,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哪成想,李洪梅卻遭到一次次的抓捕、勞教。

99年9月25日,李洪梅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15天,家人去接她的時候公安局向家屬勒索1萬元錢,當時李洪梅家中生活非常困難,家人為了救出自己的親人四處借錢。可是李洪梅剛剛到家與家人團聚了7天,正當全家人高高興興的準備過新年的時候,竟又一次被抓進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這一次非法關押113天,出來時警察又向家屬勒索1千元。

2000年在阿城看守所期間,一次李洪梅因抗議非法關押,拒絕在刑拘票據上按手印,惡警劉義等8、9人蜂擁而至,連踢帶踹,回到監室李洪梅被打的尿血了。當時年近70的母親溫井田也和女兒關在一起,親眼目睹了這一切,嚇得全身抽搐。老人絕食三天,由於年紀大不久被釋放,回到家中,農機廠不法官員多次上門騷擾,派出所也不斷施加壓力。本來身體虛弱的老人,有家不能回,東躲西藏,精神高度緊張,加上在獄中的迫害,不久老人就含冤而去。李洪梅的哥哥李洪斌不久也傳來噩耗,在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面對法輪功修煉者一次次遭到無端的迫害,一向正直的李洪梅決定再一次進京上訪,結果於2000年10月15日被抓,在駐京辦事處扣留期間遭警察非法搜身,阿城市公安局警察王加參與了此事。李洪梅被押解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她絕食10天之後才被釋放。可誰又能想到,回家只住一宿兩天,和平派出所又一次派人把李洪梅從家中抓走,不久就被送進哈市萬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一年後被釋放回家。

李洪梅第一次到萬家勞教所先是被關“小號”,約1米寬2米長左右,室內有1個馬桶,吃飯、睡覺、上廁所全在裏面,門鎖著,沒有任何自由。惡警反指使包夾,幾個、十幾個人包圍一名大法學員,輪番迫害,說的全都是邪惡的謊言。大法學員吃的是玉米面做的板糕,一頓一個,嚼在嘴裏直牙磣,發黑的蘿蔔鹹菜,白菜湯,碗底是一層泥。後來成立了十二大隊,李洪梅便由七大隊轉到十二大隊,平房裏成窩的耗子直咬人。

2001年正月初八,李洪梅和其他同修正在煉功,男幹警進屋便從床上往地下拽人,一直拽到走廊,其中一個同修從二層鋪上被一下拽到地上。李洪梅當時光著腳貼著地,在隊長辦公室問煉不煉,煉就送男隊,不煉的回去,李洪梅被送男隊(男隊是關押男犯人的地方,後來騰出空屋用來迫害大法弟子)。

在男隊,不讓換衣服,不讓刷牙,上廁所受限制,白天站著,有時被吊到床上,晚上不讓睡覺,五花大綁罰站,每天站到後半夜三點,在水泥地上睡。因不配合邪惡的要求,李洪梅被強行坐鐵椅子,共坐了8天9宿的鐵椅子,用膠帶纏嘴,不讓講話,當時有的同修只穿短襯衫,很冷也不讓回原屋拿衣服,這種迫害長達20天。惡警張波指使人把李洪梅送到會議室這個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給李洪梅上大掛(約1寸寬的帶子兩根,將雙手反背,腳尖離地,把人掛在窗上的鐵欄桿上,人成弓字形)約吊1小時左右,手段殘忍至極。

6月18日召開對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的加期大會,當時會場邪惡警察全副武裝,每個大法弟子前後站著背槍的警察,還有醫生。李洪梅被綁著、倒背著手押了上來,宣布加期一年,12隊和7隊共有20名大法弟子被加期,有阿城市的大法弟子謝金賢、張淑珍、張淑琴、張桂榮、楊麗霞。惡警當場把李洪梅、王文連、李小彬、李榮芹四名大法弟子送到會議室,12個幹警看著,8個包夾,白天碼小凳,不讓動,晚上在水泥地上睡覺,12個幹警三班倒監視。李榮芹被迫害肚子腫大,長瘤子,被釋放。

直到7月30日惡警把李洪梅,王文蓮、李小斌,關到9隊小號,3個人在1平方米寬、2米長的小號裏,立肩睡。悶熱的天氣,又靠著食堂的幾個爐子,沒有窗戶,炎熱無比,在這樣的環境裏又呆了2個多月。被超期關押的大法弟子開始絕食要求釋放,李洪梅要求出小號,一周後,灌不進去食,送到醫院,呆了幾天被送回大排,因為大排都長疥瘡,十天後期滿釋放。

先後失去兩位親人的李洪梅,在家期間也沒過上幾天安穩的日子,不斷遭到騷擾、跟蹤、監視,惡警甚至連孩子都沒放過。一次610、和平派出所、街道等到家裏敲門,李洪梅堅決不開門,僵持很長時間,邪惡之徒才離去。

2002年3月13日,和平派出所王文廣等人在樓道裏蹲坑,趁李洪梅丈夫中午回家吃飯之機,破門而入。強行把李洪梅抓走,把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強行搜走,非法抄家,其中一名警察還把家中一對耳環當成白金耳環,順手牽羊也拿走了。記得此警察曾說過:沒辦法,上邊換了新市長,落實到人頭,跟蹤你已經四個月了,沒發現你有什麼違法的行為,我們也實在跟不起了,把你抓進去省心了。這就是今天的警察所作所為的真實寫照,他們哪裏講什麼法律,根本不把大法弟子當回事,更沒有什麼人權。這一次是李洪梅第四次被抓,而且被非法判勞教3年。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失去了應有的幸福,孩子失去了母親,丈夫失去了妻子,幾乎是家破人亡。

2002年李洪梅第二次被送到萬家勞教所,全身腫脹,眼睛腫成一條線,渾身長疥瘡。7月末男幹警進入女大隊,對大法弟子實施強行洗腦,每個人都被送到小號裏,用繩子把人從後邊倒掛起來,腳尖離地吊起來,用電棍電。當時李洪梅被電遍全身,惡警夢祥芝幫著綁,一男警察用電棍電眼皮、臉、嘴唇及全身,最後把鞋脫下來電腳心,襪子被電的全是洞,腳當時就腫了起來,電了足足有半個多小時。同時有一名同修在另一間小號裏被電的發出慘叫聲,悲慘至極。

惡警還奴役大法弟子,每天早上五點起床,編織亞麻汽車坐墊、挑瓜子,每人一天一百斤的任務,經常幹到晚上11、12點鐘,完不成當天任務不許睡覺。無論年齡大小,同樣幹活,累得渾身酸痛,手指起泡,裂口、掉皮,手指節都酸痛、腫脹起來。每天重復幹活,不消腫。

大法弟子因抵制迫害,寫了一封信揭露迫害,被隊長常淑梅發現,為了調查此信是誰寫的,就在各個班找出他們認為比較堅定的大法弟子送到萬家13大隊的三樓集訓隊,天天碼凳子,就是一個挨一個的整天坐著,進行體罰。

在2004年5月12日這天,整個集訓大隊二、三十惡警,強行大法弟子宣誓,動用電棍、上大掛、坐鐵椅子等酷刑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每個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有二十多人被電棍電過。李洪梅因為不說對師對法不敬的話,被上大掛,人掛在兩個單人床中間,兩手戴著手銬,掛在單人床上邊的鐵欄桿上,兩邊床向兩邊拉開,吊起來,手銬因向兩邊拉而卡到肉裏,苦痛萬分,惡警利小傑電左手、吳洪勛電右手,姚福昌電臉部,三個惡警同時電,臉被電的腫得老高,人們都說電變形了,嘴唇也被電起泡。趙余慶還狠狠地打了李洪梅兩個耳光子。李洪梅整整被折磨一下午。晚飯過後,5點開始在一塊小地磚裏邊蹲著,不許出地磚的縫隙,一旦出縫猶大就用腳踢、踹,直到蹲到晚上十一二點鐘才讓睡覺。連方便都不隨便,只準早晚各一次。

李洪梅遭受這種蹲著的體罰迫害近兩個月,無論從身體上、還是精神上都受盡折磨。

後來大法弟子張宏投到集訓隊迫害,十天之內張宏被迫害致死。後來李洪梅等大法弟子被放回大排,每天強行參加勞動,強行打冰棍桿,每天打320板的任務,完不成不讓睡覺,直到釋放。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7/16/106264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