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黑龍江省森工總局職工鄒剛殺人害命案真相


1999年12月30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中,播報了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工人鄒剛殺人害命的案例,並在光天化日之下說鄒剛是練法輪功“走火入魔”所致。
這一新聞報導是毫無根據的捏造,是誣陷。那麼,事實真相是怎樣呢?據《黑龍江內參》第2期(總第03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調查’:“對自稱‘法輪功’練習者鄒剛犯罪情況的調查”一文。記者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了解。調查結果表明,鄒剛根本就沒有煉過“法輪功”。

調查從五個方面得以證實。

一、鄒剛的前妻只承認他信佛,曾看過佛教的書籍,即使在家練過一些功,也不是“法輪功”的動作,不承認他練“法輪功”。

二、公安人員找真正煉過“法輪功”的學員鑒別,鄒剛根本就不會法輪功的動作。

三、搜查鄒剛的住處時,沒有“法輪功”的書籍、音像制品。鄒說他曾把“法輪功”的書籍拿給一名同事看過。公安人員找來多本“法輪功”書籍讓他的這個同事指認,他這個同事說,鄒不曾給他看過這些‘法輪功’書籍,而是佛教書籍。

四、記者與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及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宣傳科核實,也沒有發現鄒剛煉過“法輪功”。

五、鄒剛個人曾幾次講:“法輪功和我信的佛教是兩回事,……”

六、鄒剛叫不準師父的名字,一直把李老師名字中的“洪”字錯寫成“宏”。

調查結果表明,鄒剛不但沒有煉過“法輪功”,而且從骨子裏憎恨“法輪功”,決不是因練‘法輪功’而走火入魔。他不是因練‘法輪功’而殺人害命,而是殺人害命後嫁禍於法輪功,妄圖逃脫良心和法律的懲罰。中央電視臺趁機顛倒黑白地報道這種明顯純屬個別人栽贓陷害的“新聞”,其險惡用心無非是趁機邀功請賞,進一步誣陷“法輪功”、扼殺“法輪功”。但是它們都忽略和忘記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因果:任何詆毀和迫害大法都將受到懲罰。鄒剛作惡多端,必將得到道義的審判和法律的制裁;中央電視臺助紂為虐,有關人員也必將承擔自己罪業帶來的全部後果。

現將鄒剛殺人害命真相告誡天下、告訴世人,是為了還“法輪功”本來面目,還“法輪大法”清白。假象必被揭穿,真相必將大顯。無數事實將會告訴天下人,“法輪大法”正以“真善忍”的特性源源不斷地從中國大地流向全世界,遍布全球。“法輪大法”將會更加輝煌地展現給世人。

(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及時將該真相披露,在此向師父、向同修、向善良的世人致歉!!!)

大陸法輪大法弟子
2001年1月3日



--------------------------------------------------------------------------------

附件:《黑龍江內參》第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調查原文摘要如下:

對自稱‘法輪功’練習者鄒剛犯罪情況的調查

[本刊訊](新華社記者王淮志)連日來,記者會同公安及有關部門對黑龍江省森工總局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營林處種子站工人鄒剛的犯罪情況進行調查。初步查明,除鄒剛自稱是“法輪功”練習者外,未發現其為“法輪功”練功者的其它證據。……

去年12月23日9時許,鄒剛攜帶菜刀到上級單位營林處,砍死處長呂慶生,砍傷周雅傑、李明芳、孫繼堂3人,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刑警當場擒獲。審訊期間,鄒剛在悔過書中寫到:“我是1995年12月看李宏(洪)志《法輪大法》一書,並開始修練‘法輪功’。自從1998年12月份產生了幻聽,告訴我他是李宏(洪)志,是我的教主,來度人的,說我鄒剛是他的弟子,你有仇人,仇人就是你單位呂慶生處長,前世你倆有因緣,他必克你,而且今生必殺你,還有周雅傑都是都是你的克星。……”

……

28日上午,由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一科於小義科長帶隊,對鄒剛的“法輪功”練習者的身份做進一步核實。據鄒剛的前妻(兩人1999年1月12日離婚)講,鄒信佛,曾看過佛教書籍,但未發現他練“法輪功”。即使在家練過一些功,但動作也與以前大街上煉“法輪功”的不一樣。

公安人員找來原“法輪功”哈爾濱市兒童公園站站長、已與‘法輪功’徹底決裂的機關幹部陳某,讓鄒做出“法輪功”的煉功動作,鄒只做個打坐姿勢。陳說這不是“法輪功”的煉功動作。

據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處長趙斌講,在搜查鄒的住處時,未發現有“法輪功”的書籍、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但鄒說,他曾把“法輪功”書籍拿給一名同事看。公安人員找來多本“法輪功”書籍讓這個同事指認,他說,鄒不曾給他看過這些“法輪功”書籍,而是佛教書籍。

記者與黑龍江省森工總局、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宣傳部門核實,也未發現鄒剛練過“法輪功”,但證實他有信佛表現。

……

據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講,鄒剛1983年自遼寧省朝陽市81211部隊57分隊復員,分配到清河林業局公安局工作,1985年入黑龍江省公安幹部學校公安專業學習,1987年畢業借調到松花江林管局信訪處,1988年正式調入。1992年3月,鄒剛在哈爾濱各大院校散發傳單,張貼大字報、小字報,由於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改表現,公安機關決定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交原單位處理。管理局按照上級要求和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將其調離機關信訪崗位,分配到林木種子站作為一般工人使用。到種子站上班後,鄒剛開始宣傳佛教,並在單位看到佛教書籍,常說自己的佛法,五眼六通及特異現象。聲討“法輪功”期間,鄒剛幾次說:“法輪功和我信奉的佛教是兩回事,佛教是真經,是正道,法輪功是……”……揭批“法輪功”時,鄒所在單位幾次上下了解情況都將鄒排除在外。

據鄒剛的姐夫說:“幾天前,鄒剛找到我,說要發生大血案、大災難,你們都要信佛。我回絕他幾句,他頓時拍案大叫,雙目圓睜,十分反常。經與我愛人商量,感到鄒剛精神有問題,準備把他送到精神病院。12月20日,他又來我單位,要見他女兒,我發現他更不正常。隨後跟醫院聯系,但醫院沒有病床,得等兩天,結果就出事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7/6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