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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優秀警察李蔭傑因向世人講真相被非法關押


李蔭傑,男,43歲,原內蒙古通遼市監獄五監區監區長。1999年7.20以前因工作出色,年年被監獄評為優秀幹警。因李蔭傑堅持修煉真、善、忍,被原監獄長(已調離)撤銷職務,在監區中擔任一般幹警。就是在這樣的逆境中他仍然無怨無恨,在工作中兢兢業業,無論是對待同行還是犯人他都以誠相待,接觸過他的每一個人都知道他是修煉法輪功的好人,現監獄領導和許多幹警對他的狀況表示同情和理解。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優秀的人民警察,卻因為向世人講真相於2004年3月16日晚在自己家中被通遼市公安局惡警邵軍、王波等強行脫下他的警服並給他戴上手銬。他年僅16歲的女兒因保護大法師父的法像,不配合邪惡之徒的犯罪行為而被幾名惡警強扭胳膊戴上手銬,當時16歲的女孩雙手被手銬勒得鮮血淋漓,至今雙手還留下兩道深深的疤痕。

接著幾名惡警把李蔭傑和他的女兒非法關押到通遼市河西監獄。後在內蒙古通遼市監獄有關領導的強烈要求下,才從通遼市公安局惡警手中要回了16歲的孩子。現李蔭傑仍被非法關押,妻子被迫流離失所,孩子托人照顧,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支離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