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劉靜航自述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鮮為人知的黑幕


我(劉靜航)被警察強行當做“204”的組織者抓捕、判刑三年,關在“未管所”,因而見證了諸多“未管所”中鮮為人知的內情,見正了“未管所”的黑暗。

一、 “未管所”裏不可告人的真實情況

未成年犯管教所,簡稱”未管所”,是××黨實行專政的監獄,隸屬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是江××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的黑據點,集假、惡、暴之大成。2000年10月由安定門外立水橋遷址到大興縣新址,隔大片農田與“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相對。原名叫“少年犯管教所”,改名為“未成年犯管教所”。

稱“管教所”是要欺騙不明真象的人,容易把它理解為是對不軌的未成年人進行文化、道德教育的場所;或是類似工讀學校那樣邊學習邊勞動的場所。連我老伴得知我被關進”未管所”時,還天真的認為,我們法輪功都是善良的好人,學歷又高,是去給未成年人教課呢。豈不知是被投入了人間地獄。高墻上布滿高壓電網,四角有高高的崗樓,武警持槍晝夜站崗,黑糊糊的全自動化大鐵門由武警把守,前面還有鐵網圍起來的隔離區,裏面是監獄的K字型牢房樓,安裝有全部自動化的聲像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並直接與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聯網,監控著牢獄中的每一個角落,並可即時錄下每個場景。但它卻鮮為人知,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既然是”未管所”,自然應該關押的都是18歲以下的人,其實不然,從2000年至2003年間,這裏共關押了一千多人,而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成年犯。更令人瞠目的是一半是男犯,一半是女犯,是男女混監。

未管所”總共分4個監區,10個分監區,每個分監區約100至120人。只有第一監區關押的是男性未成年犯,第二監區是成年男犯,第三監區(6、7分監區)是成年女犯;其中只有一、兩個未成年女犯。第四監區(8、9、10分監區)全部是成年女犯。對外界這是個絕對的秘密,就連同是公、檢、法系統的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都不清楚。當幾個警察看到我的“出監證明”上蓋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大紅印時,都吃驚的問:你一個老太太,怎麼關到“未管所”去了?!表示不可思議。

對國外,更是不可告人的絕密。每當有外國人來參觀時,監獄就下令讓我們女的趕快躲起來,不能讓外國人看見。一次我們9分監區正在未成年男犯東邊的牢房強行奴役性勞動“摘羊絨”,剛幹一小會,就突然下令收工。來不及清理現場,就急速回到西邊的女牢房。命令坐在監舍的地中間,不許扒窗張望,不許站起來走動。我們莫名其妙,不知發生什麼?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有日本人參觀。因為中國對外聲稱中國監獄都是“分類管理”、“男女分監”等,所以不能讓外賓看到真象。當明慧網揭露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推入男牢的罪行後,大家都十分氣憤,而9分監區的獄警竟謊稱:這肯定是假的,編的,我們警察都清楚全國的監獄都是男女分監的,根本不可能有這事。“未管所”自己就是男女混監,還大言不慚地說絕無此事,瞪著眼睛說瞎話也不臉紅。

二、 惡警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升遷

“未管所”惡警們緊隨江××流氓集團和610辦公室,瘋狂迫害法輪功。從2000年11月至2003年2月期間,在9分監區先後非法關押49名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小的18歲,最大的72歲。

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惡警是副所長金花、四監區長黃清華、9分監區長鄭玉梅、9分監區副分監區長李小娜等。

她們采用長期剝奪睡眠、長期“包夾”、集訓、體罰、編造假經文、造謠誣蔑、人身攻擊、謊言欺詐等流氓手段,加上嚴厲的軍事化管理,超時超量的奴役性勞動,以及強迫洗腦、逼看反法輪功的電視錄像,逼寫大量材料等等,使人精神極度緊張、肉體疲勞極至崩潰邊緣,甚至有的學員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特別惡毒的是,他們指使被判15年刑的詐騙犯李翠香,用盡種種造謠、欺詐、騙術迫害法輪功學員。監獄中本有明文規定,詐騙犯不允許當“班長”、“雜物”(幫助獄警管理一些事的犯人)。她們為了迫害法輪功,根本不管什麼法規,給她超出犯人的很大權力和自由,除欺騙法輪功學員外,還讓她編寫給610辦公室的匯報材料,還到處推廣她的所謂的經驗。

“未管所”主動幫西城區看守所迫害絕食的法輪功學員20多名,幫國保總隊非法關押未經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到監獄洗腦,又主動提出去清河茶澱男監“轉化”法輪功學員,通過幫大屯鄉610辦公室“轉化”法輪功學員賺錢等等,罪惡累累,成為江氏流氓集團的邪惡打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據點,因此得到江××流氓集團的“表彰”、“獎勵”。

2001年9分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因此成為公安系統的“先進文明單位”。北京市政法委書記強衛(已被“追查國際”追查)還多次來視察、慰問,給惡警們打氣。惡警黃清華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被江氏集團評為北京市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等,記個人一等功,由9分監區長晉升為4監區長;鄭玉梅由副分監區長升為正分監區長;李小娜由普通獄警升為副分監區長。殊不知邪惡江氏集團給的獎勵,都是他們迫害好人的罪證。

三、從“未管所”中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看江××的罪惡

被非法關押的49名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的好人,有的還是有口皆碑的勞模和先進工作者。只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又向人講“法輪大法”的真象,而被非法治罪。

要靠嚴密封鎖消息維持。它們最害怕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證實法,國際影響太大。既害怕國外法輪功的信息傳進來,人民知道了真象;又害怕國內鎮壓法輪功的消息傳出去,遭全世界的譴責。因此將天安門遍布便衣、警察看守,封成禁地,又不惜血本搞網絡封鎖,成為它維系鎮壓的要害。

2000年2月4日的春節,上千名法輪功學員毅然到天安門廣場舉起法輪圖,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堂堂正正證實法,講真象,造成極大國際影響。江××嚇破了膽,氣得發瘋,親批要“徹查”,下令一定要抓出組織者,這就是所謂的“204”大案。其實法輪大法根本沒有組織,江氏集團動用所有國家機器也不會找到組織者,因為根本沒有。他們就硬將我、李淑英、李潔、密筱平、梁朝暉、閆海智、楊喜亮、胡國平、何維志九人非法定為組織者,非法判刑。我和李淑英被判刑3年,李潔為5年。一同被關押在北京市“未管所”。這分明是侵犯人權的迫害,是違犯中國憲法的。正是江××流氓集團破壞法律,滅絕人類信仰的群體滅絕罪。

“未管所”還關押了二位軍隊的法輪功學員。一位是空軍指揮學院的英語教授、博士生導師劉錫珍,另一位是陸軍總醫院的正師級婦產科醫生李超然。因為幾個法輪功學員到劉錫珍家交流,想“十一”去天安門,還沒去就被人告密而被抓捕了,冠以“預謀去天安門搞法輪功活動”而強行治罪。非法判刑5年和4年。

姜昌鳳是一個72歲高齡的老人,一生兢兢業業為國家工作的退休幹部,因給印刷法輪功真象材料的學員做飯,竟不可思議的被非法重判10年,在“未管所”折磨的她嚴重便秘,7天不能解出大便,滿臉長大膿包,流膿水,腫得眼睛都睜不開,仍被晝夜包夾,強行“洗腦”。她的丈夫於長新是空軍軍級幹部,因曾是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而被非法判刑18年,正關押在軍隊監獄中,這麼高齡的有功績的老人,遭到江氏集團的如此迫害,連監獄裏的犯人都覺得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