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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家屬的控訴:


10月25日下午6點左右,我女兒和她母親正在做飯。北苑街辦、臥龍北居委會主任胡玉芬到我家要帶女兒到居委會去。我女兒不去,磨了半小時後胡玉芬出去了,不一會兒,接著帶來了5-6個人把我女兒擡走了,非法拘禁起來了。關了8天後,我女兒她們(一共關了十三個)開始絕食以示抗議。絕食三天後,街辦和居委會她們把我們叫去說,她們在絕食,你們交上1千元錢就可以領她回家了。我女兒因為煉了法輪功,已經被他們非法索取了幾千元了,我們現在哪裏還有錢交。因為我們實在沒有錢交,所以我的女兒至今還在非法拘禁著。作為政府工作人員,他們目無黨紀國法,肆意糟蹋憲法,在發法輪功的財。這樣的政府工作人員能叫人們相信嗎?請善良的人們都來看清他們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