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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大法弟子陳麗君自述天安門派出所和黑嘴子勞教所對她的酷刑折磨


1999年12月31日,我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進天安門派出所。因為我不報姓名,惡警對我施用酷刑:把我按趴在寫字臺上,一個惡警將我左臂往後背用力下拽,另一惡警將右臂往後背上用力推,再一個惡警把手扣擰了又擰縮短扣距扣住雙手,然後揪我站直,未等站穩,一個惡警突然用木棍拼力打我頭頂七、八下。後又竄到我身後,往我腿彎處狠狠踹了一腳,我重重摔在瓷磚地面上,前額先著地,只聽得“嗄吧”一聲,頭象摔裂碎了一樣,疼痛難忍,惡警還罵我,吼叫我趕快起來。手扣取下時,我的雙臂不能活動,扣痕處滲液。第二天又給我施用“背劍”的酷刑

2000年3月14日,我被非法關押進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在長達一年零337天的非法關押期間,女惡警肖愛秋用電棍電擊我一次,女惡警侯志紅(後因迫害法輪學員極其殘暴而升為隊長)用電棍電擊過2次,女惡警隊長王麗梅用電棍電擊我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