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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大法弟子周金鵬近期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內蒙古通遼市大法弟子周金鵬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而屢遭迫害,在過去的三年中一直被邪惡之徒非法“通緝”。2004年9月2日不幸被非法抓捕,2005年6月被秘密轉移到內蒙古自治區赤峰監獄,現得知周金鵬已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周金鵬,男,40歲,為人正直善良、多才多藝,在內蒙古通遼電廠宣傳部工作。2000年周金鵬給中央領導人寫了六封信,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是出於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對國家領導人的信任,而卻被610警察非法截獲,當作非法關押、折磨他的“罪證”;隨後又因周金鵬張貼、散發“法輪大法好”的傳單及信件,被通遼市警察邵軍、崔連成、王波一夥,連續非法抄家二次,並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對他關押、罰款。

2002年7月8日,當地最邪惡的“610”頭子,夥同電廠公安處處長、派出所所長等7人,再次闖入周金鵬家中,抄電腦、HP打印機,以及許多大法資料。正當它們得意之時,周金鵬從自家三樓正念走脫,從此被迫流離失所。“610”惱羞成怒,開始對他非法通緝,10天後又綁走了周金鵬的二弟、老舅、老姨,致使他們在看守所裏受盡了屈辱與折磨。與此同時,不法人員開除了周金鵬的公職。周金鵬的兒子正在上小學,剛剛八歲,妻子沒有工作,失去了生活來源。

周金鵬在流離失所的3年中一直被610非法通緝。

2004年6月30日,他致胡錦濤、溫家寶的一封公開信曾在明慧網發表;被制成《通遼真話》第五期,用於當地講真象,救度眾生。7.20前後內蒙古遼市公安局再次發出140多份通緝令“懸賞通緝”他。一位農村親屬告訴過大法弟子:在農村也隨處可見懸賞周金鵬的“通緝令照片”。 (註:通過此事,也請同修在寫公開信時認真考慮安全問題,盡量避免被邪惡鉆空子。)

2004年9月2日下午3點左右,周金鵬在資料點被610惡警邵軍一夥綁架。在綁架現場惡警抄走新數碼一體速印機一臺、筆記本電腦一臺、兩塊移動硬盤、激光打印機一臺、彩色噴墨打印機一臺、掃描儀、塑封機等洪法設備,價值人民幣25,000元左右。

在綁架周金鵬的整個過程中,以邵軍為首的一群惡警們在通遼市內大庭廣眾之下對他瘋狂施暴,大打出手。過後,一位現場目擊者說:一群警察把戴著背銬的周金鵬打倒在地上用腳踩他的臉,周金鵬始終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清白!”(註:還有三名大法弟子在現場同時被綁架,現在都已獲釋。)

惡警們為了請功,它們稱“破獲”了一大案,“收繳”10多萬元設備等,還說它們抓到了“頭”……
周金鵬被非法關押在通遼市河西看守所其間一直進行抗議,惡警給他砸上了鐵鐐,獄警還命令犯人把他強行按住剃光頭。

2005年6月周金鵬被秘密轉移到內蒙古自治區赤峰監獄,又名內蒙古第四監獄(赤峰第四監獄),現得知周金鵬已被非法判重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