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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老實農民被非法勞教,要求復議遭“加刑三年”恐嚇


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老實農民從麗娜,被非法勞教。家人要求復議,遭到公安局不法人員“加刑三年”的恐嚇威脅。

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從麗娜2005年5月27日被非法拘留關押,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其家屬卻從未收到勞教決定書,也沒接到什麼通知,更沒見到拘留證是什麼樣的。由於別人告訴可以復議,家屬寫了一封復議信寄往安徽省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公安局知道後,開始查誰寫的,並揚言:從麗娜寫的或讓人替她寫的要加刑三年。

後來查出是其女所寫,又說看她是小孩就算了。公安局某人威脅恐嚇其家屬說:你以後將怎麼怎麼樣,最好和從麗娜斷絕關系,又說,你復議也沒用。

派出所所長王永貴經常騷擾其家,也說過:“你告去吧!我就是法律。”公安局不法人員又說家屬寫復議沒用,不處理,必須本人親自寫。(本人寫了要加刑,且他們明知從麗娜不會寫字)從家屬又寫了一封復議信,已經一個多月過去,沒見任何反應。從麗娜已經送往合肥勞教所,然而其家人仍未見到復議通知書。

從麗娜一向是個老實本分的農民,煉法輪功,鍛煉身體,沒有任何錯,公安局不法人員卻非法勞教她,致使她家麥收無人管理,莊稼無人過問,家破人散。

公安局不法人員這種違法亂紀(沒有勞動教養決定書),私自打擊報復(欲加刑),威脅他人,破壞別人家庭(威脅從家人,讓其與從斷絕關系),為所欲為,喪失人性,把一個老實本份的農民迫害到如此地步,法律何在?

太和縣季幫俠,被公安局不法人員勞教一年,惡警又因此而向其家索取錢財,讓其家屬請客送禮。潁上縣馮燕,因煉法輪功被關押在太和縣看守所,看守所違反《看守所條例》給她戴了一個多月刑具,該刑具手銬腳銬銬在一起,致使馮燕一個多月腰不能直,生活不能自理,有人信訪於公安局局長柳西才,柳置若罔聞。

阜陽市太和縣明秀蘭,僅因被懷疑與法輪功問題有關,公安不法人員屢次騷擾其家,致使其流離失所,家破人散,並牽連其70多歲高齡的老父,因公安局無理騷擾,也不知去向。如果他們不流離失所,不法人員極可能像對待秀幫俠一樣,敲詐勒索,勞教,即使理由再不成立,喪失人性的不法人員也會把這些不成立的理由狡辯成“成立的理由”,進而對其施加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