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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軍絕食四月余,勞教所拒不放人


被非法關押在九臺飲馬河勞教所的吉林市大法弟子李文軍,自2005年7月13日起絕食抵制迫害,至今已4個月有余。李年邁的父母多次去勞教所看望並要求釋放李文軍,然而勞教所惡警或阻止或推諉,拒不放人。

2005年11月3日,李文軍的父母到九臺勞教所見到劉所長,要求釋放李文軍。劉說沒權放人,並稱用絕食的方式肯定不能放,實在不行,可送公安醫院住十天八天,好了,再接回來。還告訴李文軍父母可以做做李文軍“工作”。李文軍的父母發現李文軍臉色發黃,走路緩慢,手很涼。李文軍說自己知道應該怎麼做,讓家人放心,會做好的,並說不再給他戴手銬了。

一周以後,於11月10日,李文軍的父母再次到勞教所,管理科長惡警鄭海令說:“怎麼又來了,我們是封閉管理,不讓看的。”家人要求見李文軍,鄭說:“我沒權答應,所長不在,去檢車了”。家人找不到所長,寫封信留下了,要求勞教所給文軍檢查身體。

又12天,即11月22日,李文軍的父母又到勞教所要人,找劉所長,不在;找到郭所長。郭聲稱不配合其轉化、不配合其所謂管理(即迫害)就不會放人,郭又說:“24日我值班,找李文軍談談。”家人要求見李文軍,郭給鄭打電話,鄭推說警官考核,不能見,郭說下星期一吧。

又6天,即11月28日星期一,李文軍的父母再一次到勞教所,找郭所長,郭不在。找到劉所長,並要求接文軍回家。劉說:“現在絕食,不配合管理,只能加期不能放人。”李母說:“加期你說了不算,放人你說了算”。劉和鄭研究一會兒,鄭說:“不能讓見,見一次堅決一次,現在正做工作呢,已經好多了。”鄭又對李文軍父母說:“李文軍已絕食180天了,絕食一天加期一天,這180天算白呆。現在到年末了,正研究加期呢,勸他吃飯就不加期了。”李母問劉,留的信看沒看到,劉說看到了,李母又問:“給文軍檢查身體了嗎?”劉說沒有,鄭說:“不是家屬要求檢查就檢查的,家屬提出檢查得自己花錢。”李母又說:“我們交了1000元,只檢查一次就花完了?還交錢嗎?”劉表示這錢鄭不知道。李父說:“人在你們這,有問題應該你們負責,怎麼還要我們花錢?”劉說:“我們研究一下,給你們答復。”

研究後,鄭說:“可以見文軍,但不許說法輪功的事情。說就立即停止會見。”

到接見室後,讓隔著玻璃用電話交談,當時兩邊都有管教看著。李母問文軍:“現在還絕食不?”文軍說:“還絕食,他們又給我戴手銬了。每天讓我坐板,從早上5點到晚上7點,睡覺很少。”管教搶過電話說:“李文軍往地上撞,所以戴手銬。” 李母又問郭所長是否找他談話了?文軍表示談了,但郭很生氣。文軍說自己不是小孩了,知道自己怎麼做,誰也左右不了他,並讓家人放心,不要再去了。

兩日後,即11月30日,李文軍父母又到勞教所找郭所長要人,郭說:“放人不可能,放人是有條件的。”老人說:“李文軍是冤枉的,我們上告無門,都說人在勞教所,勞教所說了算。”他(她)們要求不能給文軍戴手銬,不坐板。郭說:“考慮考慮,給李文軍三天時間,不行,還有其他辦法。”

現李文軍在九臺勞教所處境艱難,身體虛弱,非常瘦,說話無力,一天遭強迫灌食兩次。

2004年3月16日,李文軍被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維昌派出所惡警綁架並遭毒打,於2004年4月16日維昌派出所惡警在沒有走任何法律的情況下,用捏造的假材料非法將李文軍勞教三年並送往九臺飲馬河勞教所。期間,李文軍幾次絕食抗議迫害,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同時,李文軍年邁的父母幾乎踏遍了吉林地區所有的相關單位和部門為兒子討公道,然而這些職能部門互相推諉,老人上告無門。

兩位老人救子心切,不辭辛勞,先後20余次去勞教所看望李文軍,惡警以李文軍不服從管理為名多次阻撓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