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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弟子自述被通遼市保康鎮惡人迫害


我是通遼市保康鎮大法弟子,98年得法的。我把幾年來受到的迫害及惡人惡行揭露出來。

我第一次被綁架七天,那是在2001年,我在機關看《轉法輪》,被惡人舉報,派出所惡警尹秀梅將書搶走,並抄家。抄家惡警的有:白玉華,宋守安,何巴根那,於慶林。第一次被非法抓捕,家屬怕我挨打,送給惡警白玉華200元現金,於慶林400元,後來逼家人寫了保證後才放人。

第二次受迫害是2003年8月份,我用單位的復印機復印了一些洪法資料,不小心其中有一張夾在復印機裏,沒有拿出來,結果被同一辦公室的包清亮發現並且報告所長高鳳林。所長將我的辦公室封閉,第二天請假送孩子去上學,我機關領導高鳳林竟報告公安局說我在單位復印法輪功傳單要逃跑,國安隊來了人並領一幫惡警抄我的家,並將我綁架。惡警有肖中,趙煥民、於慶林、白玉華、何巴根那、寧守玉等人。第二次被非法關押,我絕食抵抗,他們強行給我打吊瓶,惡警白玉華、李秀芬指使犯人"蒼詿采鍁啃兇⑸洌頌旌笤謔ψ鸕募映窒攣掖吵觥R桓鱸潞蟊環欠ㄅ欣投萄輳ㄋ庵蔥校?000元,由於家人正念堅決不交罰金後,又找上級領導給勞教二年工資開了,但是,高所長還是不肯放過一點迫害的機會,扣了我二年的福利,和計:13000元,他還要扣我工資時沒想所長職務被拿下去,在2001年我單位了獎金1200元,所長說因為你煉法輪功所以扣你640元。高所長為了他的名和利,在上級換新局長時,他和局長說,某某是煉法輪功的,言外之意繼續迫害。

參與迫害的還有:
公安局局長:張福順
派出所教導員:嚴繼光
610惡警白玉華,於慶林,何巴根那,肖中,趙煥民,尹秀梅,李秀芬,李富
保康鎮房產所:高鳳林,包清亮,王海玉,陳果生。
五年中被勒索,扣工資,獎金,(不算二年的福利)共計:25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