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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林甸縣惡人張義昌、金光俠


張義昌:男,原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副局長,後任林甸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現已退休,是林甸縣當地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罪人之一。

他任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緊隨江氏邪惡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1999年“4.25”之後,就派人對本縣大法修煉者進行調查、騷擾、恐嚇等,“7.20”後更是變本加厲,窮兇極惡。他長期派人對大法弟子實施24小時監控,采取跟蹤或蹲守大法弟子家中,使大法弟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嚴重影響,人身自由受到侵犯。

大法弟子有冤無處訴,1999年末,有幾位大法弟子因在“法輪大法好”的條幅上簽字,被他氣急敗壞的綁架關押起來,他還命令獄警殘酷迫害大法弟子,慫恿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非人折磨和人格侮辱。有位大法弟子受盡了坐老虎凳、開“飛機”、看“彩電”等折磨,直到奄奄一息才被單位領導擔保出獄。

2000年夏,有幾位外地女大法弟子被非法羈押到本縣,張義昌親自坐陣指揮,采取各種手段,用盡各種刑具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一位女大法弟子被惡警當場打的吐鮮血,鮮紅的血噴在看守所墻上。打完後又給這些大法弟子戴上最重的刑具到外面在烈日下暴曬,逼她們拖著重刑具走步。

2000年秋,本縣有幾名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訪伸冤,張義昌知道後親自帶隊,到北京將大法弟子綁架回來。回來後都被砸上最重的鐐銬,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14個月之久。而且惡警他們一夥進京的一切費用均由大法弟子承擔,數額竟高達近兩萬元。不知他們一路是怎樣的揮霍。邪惡至極的他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幾乎到了瘋狂的成度:該縣有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勞動教養,有的被長期非法關押,有的被迫流離失所,有的被巨額勒索(至今未退),等等,等等。

金光俠:男,原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現任林甸縣公安局紀檢書記。他任政保科長期間,正是中共惡黨公開瘋狂迫害法輪功最邪惡的時期,他把在共產惡黨文化中所馴化出來的那些打、壓、滅、控等一整套整人的手段,在迫害法輪功上竭盡其所能,與張義昌一唱一和,忠實的為江鬼集團行惡,是林甸縣迫害法輪功最最邪惡的惡人之一。

他在99年4.25前後,就極其警覺的觀察著大法弟子的舉動,對大法弟子進行跟蹤、調查、監控、看管、搞特務行動等,對大法學員學法煉功進行監控和騷擾。7.20之後,他更加瘋狂起來,對大法弟子非法跟蹤、監控、抓捕、抄家等等,林甸縣的空氣被其攪得一下子極度緊張了。從7.20以後,前後被其非法抓捕、關押的大法弟子有十多人,數十人次,有十多位大法弟子的家被抄。他逼迫大法弟子寫“三書”、誹謗大法和大法師父,非法搜繳大量的大法書籍和資料等。在其狡詐、殘酷的迫害下,有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勞教,有的被非法長期關押,有的被迫流離失所,有的被巨額勒索,所有的大法弟子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經其手被非法搜繳和毀掉的大法書籍和資料不計其數,遭他非法勒索的近二十人次,總計達三萬多元(至今未退)。他還鼓動、脅迫大法弟子所在的單位或居委會對大法弟子迫害,致使大法弟子的工作不能正常,也使更多的人對大法弟子犯下罪行。如今他雖調離此任,但他對法輪功的迫害從未停止。

善惡到頭終有報,對大法行惡者必遭天譴。車禍中慘死的隋廣生(原大慶市林甸縣政法委書記)和趙國良(原林甸縣校長)就是行惡者的前車之鑒。曝光邪惡就是震懾邪惡,也是驚醒行惡者,盡早懸崖勒馬,不要再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否則歷史的審判臺和惡人榜上永遠記錄著你們的罪名。

林甸縣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惡人、惡警電話:
張義昌,原林甸縣公安局副局長電話:0459—3339123(住宅)
金光俠,林甸縣公安局紀檢書記電話:0459--3324681(住宅)
手機:13836730009
張炳濤,林甸縣610辦公室頭目
電話:0459—3315610(辦公室)
李維國,林甸縣政法委書記
電話:0459—3312002(辦公室)
0459—3316565(住宅)
崔 瑩,林甸縣縣委書記
電話0459—4625151(住宅)
全 福,林甸縣縣委副書記
電話:0459—3323945(住宅)
劉 艷,林甸縣宣傳部長
電話:0459—3323710(辦公室)
0459—3321938(住宅)
王樹岐,林甸縣公安局長
電話:0459—3316998(辦公室)
0459—3428998(住宅)
李保華,林甸縣公安局政委
電話:0459—3322671(辦公室)
0459—3322033(住宅)
陳乃凡,林甸縣公安局副局長
電話:0459—3321016(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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