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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城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審判約30位大法弟子


1月28日北京東城區(天安門所在地)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罪名審判了約30位大法弟子。其中16人是錦州弟子,其他十幾人以北京東城區大法弟子為主。15位在天安門城樓打橫幅的大法弟子被另外加上“示威罪”分別被判刑4個月至2年。
曾經營大法書籍的李小兵、李小妹分別被判刑6年、7年。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2/1/2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