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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拘留所毒打折磨上海老年大法弟子


上海老年大法弟子在東城拘留所的遭遇紀實
http://www.minghui.st/mh/articles/2000/7/10/2552.html

【明慧網】 我是一個64歲的老人,為了大法,為了眾生,今年五月十一日帶了上訪信,上午九點來到天安門。我看到一位年輕力壯的公安用大皮鞋踢一位戴眼鏡文質彬彬青年人的肚子,那人被踢得臉色蒼白,口吐白沫,蹲在地上。我就對公安說:“小夥子有話好好說,不要打人,打人是犯法的。”他就沖著我來:“你是什麼人?”我說:“我是大法弟子。”一瞬間將我雙手扭往背後,連推帶打抓到一個屋檐下。同時幾個公安還抓來兩個老太太和一個中年婦女。那個被打的小夥子蹲在地上起不來,其余的都是面壁而立。那個打人的公安得意洋洋地對我說:“你還跟我講法律!我就這樣,你把我怎樣!你現在好受吧!”說完又繼續打那個戴眼鏡年輕人的嘴巴和胸部,並說:“你真行,一聲不吭,好樣的。”
我們被帶到一個小屋裏,這個屋子是對大法弟子進行初審;這時正對一個大法弟子審問。問:“你怎樣拿了一幅十多米長條幅到天安門城樓上去的?”答:“是纏繞到肚子上外面罩上衣服。”-------聽口音是北方弟子,以後打他,問他,他都不吭氣。他那種大無畏精神使人佩服。

接著公安審問我。問:“你叫什麼名字?”因為看到他們無法無天,胡作非為不想回答,他連問了三句,最後他說:“你是啞巴!”我才回答:“我是大法弟子。”又問:“從哪裏來?”答:“從天上掉下來。”

公安看從我嘴裏問不出什麼來,就轉而審問戴眼鏡的小夥子。問:“你叫什麼名字?”答:“大法弟子。”問:“你讀了多少書?”答:“我只讀了老師的書。”問:“李洪志給了你一些什麼?”答:“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公安說:“看你樣子象個讀書人,算了算了。”

然後將我們都押上汽車,我和戴眼鏡的小夥子坐在汽車最後排,我們緊握著手,互相鼓勵,迎接嚴峻考驗。汽車到了天安門派出所,在露天的過道上,早已聚集著兩百多大法弟子,男女各站一邊,當我們從他們身旁走過時,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這是在鼓勵我,是在歡迎我加入了正法的行列。我合十致意,頓感激昂。功友們齊聲背誦“論語”,《洪吟》,聲音響徹雲霄,樓上窗戶裏有人向我們潑水,投石子,我們全然不顧,置之度外。

然後將我們男女分開裝上汽車,我們汽車上乘坐的大法弟子最大的70多歲,最小的1歲左右,一路上我們不約而同地背誦“論語”,《洪吟》朗朗之聲從窗口沿路直傳到東城區看守所。到達後,我們大家抱緊腰,年輕力壯的功友還堵在車門口,不肯下車,六個公安大顯身手,他們采用各種強制手段,將一個個功友扳開,往下拉,往下拖,往下擲,並拳腳相加,大打出手,慘不忍睹。

我們十余個功友關在一個房間裏,還有那個抱著1歲孩子的母親。人多只能坐著,晚上由於冷,縮作一團。第二天進行“安全檢查”,將我們衣服扒光,口袋翻過來,隨身帶的所有物件甚至褲帶,鞋都收走,你的所有錢兌換成監獄通用券。

每個人都要照犯人相,不願照的要遭毒打,一位70多歲的廣東來的老太太,由於不願照,被打得臉青嘴流血,手臂青一塊紫一塊,頭發揪掉一綹,並要交一百元照相錢,通常每人每次交二十元。當強制我照時,我說:“我不是犯人,我沒有犯法,你們這樣做是錯誤的。”那個照相的年輕公安兇相畢露地回答:“你這老太太不要不識擡舉,我看你身體不好,象個教師,對你客氣點。”並獰笑說:“你還可以認為是侵犯了你的肖像權呢!”我被強制照了一張正面照。

第三天上午我們又換了個地方,又照了一個正面像和側面像,我被編成001號,然後一個個帶到審問室。我們都是兩天兩晚沒有睡覺,沒有吃飯,沒有喝水。尤其我年老,已經筋疲力盡了。提審我的是年輕公安,他先給我倒了一杯水,我說:“謝謝。”

公安問:“你叫什麼名字?”我答:“大法弟子。”公安:“多大年齡?”我:“64歲。”公安:“什麼民族?”我:“漢族。”公安:“從哪裏來?”我:“從天上掉下來。”公安:“文化程度是什麼?”我:“你看什麼就是什麼。”公安:“中學吧,你一定是名門望族出生,因為像你這麼大年齡女人過去讀書的少。”我:“不是,我是一個普通家庭出身。”公安:“什麼職業?”我:“現已退休。”公安:“退休前是當教師還是幹政工的?”我:“都不是。”公安:“那是幹嗎?來北京幹什麼?”我:“來北京上訪。”公安:“為什麼來這裏?”我:“11號上午9點,到天安門找中央信訪辦公室,當時看到一個年輕體壯的公安,踢一個文質彬彬的戴眼鏡的年輕人的肚子,打得很慘,我過去好言相勸,不要隨意打人。為此那個公安就把我抓起來直到這個地方。”公安:“上訪什麼?”我:“我要以親身經歷向領導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

“一,法輪大法是能夠起到祛病健身效果,叫人做好人的非常好的功法,我曾是一個臥病不起的病入膏肓的人,各大醫院,專家,教授都給我治過病,判為身體零件都壞了,幾乎判為死刑,我對生活失去信心,非常痛苦,一朝有幸我接受了法輪功,挽救了我的生命,所有的病好了,三年多來,沒有花國家1分錢的醫藥費。

二,李洪志老師功德無量。他教育我們要修心性,做一個比雷鋒還好的好人,遵紀守法,維護宇宙公理;他為我們無條件地祛病健身;他說我們不反對政府,以後也不會反對政府;他還說:‘有的人不是修煉的人,是政客。’

三,現在把矛盾擴大化了。
1. 有許多群眾認為是好黨員,是好幹部,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開除黨籍,公職,把他們推到敵人的位置上,這樣對嗎?
2. 我這次來京上訪,恐怕就有很多人受到牽連,街道幹部要受處分,派出所所長要降職當片警,片警要下崗,所在居委會的文明稱號要取消……。這樣對嗎?
3. 修煉法輪功的人,不管男女老少,全部推到敵人位置上去,像我這樣64歲的老人,為社會主義幹了37年,與黨和國家從來就是休戚相關,也從未犯過什麼錯誤,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做一個好人,而且是向國家領導反映真實情況,就被當作壞人,遭受肉體摧殘和精神侮辱,怎不使人心酸呢!我的親戚,子女還要受到牽連。把少數真正挑起法輪功事件的別有用心的人當好人,這不是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嗎!何況憲法允許信仰自由,我請求不要把矛盾激化,使很多好人受到傷害。”
……

公:“你為什麼不說出自己的真實姓名和住址?”
我:“說出來了對我本人和子女問題不大,因他們不與我住在一起,而且他們不修煉大法,老伴也退休了。我就怕傷害各級政府幹部。老師教育我,別人可以對我不好,我不可以對別人不好,我自己做事自己負責,承擔一切後果。”那個提審的公安愕然。最後審問公安說:“你是個好心的老太太,我會把你反映的情況連你的上訪信如實向上級匯報。“我表示感謝。長達三個半小時的審問結束了,我被送到7筒2區牢房,和刑事犯關在一起,這裏已有三個大法弟子,我過著囚犯的生活。

以後每天提審兩次,上午和下午都是3個多小時,每次都平心靜氣回答。

我的牢獄生活已十天了,十天來每天要接受二次長達三個半小時的審問,在心情上無怨無恨,無所畏懼,但吃不下飯,睡不好覺,身體一天天瘦下來,精力漸感不支,功友為我擔心,很關心審問情況,她們很贊同我的回答,尤其是對我堅決不換囚衣,只穿我自己的衣服的舉動大大鼓掌。在生活上無微不至地照顧,連上廁所她們也來攙扶。這更增添了我的勇氣。五月二十一日上午一個年輕的公安來審問我。

公:“法輪功是邪教,政府取締了你為什麼還要上訪?”我:“我不知道。”公:“你沒有看電視和報紙嗎?”我:“我看了電視和報紙,那只是個輿論工具,不是立法機構,何況輿論是一邊倒的,沒有看到法輪功代表發言,新聞自由,輿論自由嘛。它今天可以這麼說,明天可以反過來說。真正立法機構是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只討論了邪教問題,並沒有指明法輪功是邪教。執法機構國家公安部也沒有公布法輪功是邪教的具體罪行。現在是2000年,不是1966年,人民日報一篇社論批判三家村,掀起了文化大革命,造成十年浩劫,對國家和人民帶來嚴重損失,現在是法制國家。法輪功確實是祛病健身,教人做好人的功法。國外基督教,耶穌教的心法穩定了家庭和社會,對國家有很大的好處,起到了比警察還要好的作用。為什麼政府不派人了解法輪功到底是怎樣的功法呢?李洪志老師的言行,《轉法輪》,《洪吟》完全可以說明他的內心世界。你們有時間不妨看看,就可以了解我們老師是德高望重的人,真修弟子是比雷鋒還好的人,我們國家人人都能做到這個,我們國家不就路不拾遺,國泰民安了嗎?”

公:“法輪功是唯心的。”我:“不。應該是唯物的,我們老師把精神和物質統一起來,有什麼樣的思想活動,就有什麼樣的物質運動,只是你看不到,摸不著,但不等於不存在。”

公:“法輪功害死了2000多人。”我:“死了那麼多人,都是自殺,不是他殺,自殺就難說了。我看到了有黨員醫院院長,勞動模範等等有的跳樓自殺,有的服毒自殺,那又怪誰呢!而且我們老師教育我們不能殺生,更不能自殺,自殺的是心不正,是有所求而造成的。那不是大法弟子。”

公:“你們老師出版的錄音帶一盒就100元。”我:“我不知道,我修煉三年就花了12元買了一本《轉法輪》,以前我每星期去掛號專家門診,一次掛號費就11.50元,病還未治好。你說的事可能有,那是不法盜版商人幹的事。”

公:“你們老師是中國人,為什麼到美國去?”我:“我們老師傳宇宙大法,當然可以在國外傳法,是向全人類傳法。”

後來這個公安當著他們領導的面,說要把我反映的問題如實向上匯報。並在私下對我說,他是大學畢業,他對法輪功恨不起來,他不願幹這工作,但無奈。並當他們領導面說:“你是個好心的老太太。”我謝了謝他並說:“幹什麼工作都是要人幹的,關鍵是要實事求是。按照法律辦事沒有問題。”

五月廿二日,兩個同牢的大法弟子看到我身體很衰弱,走路搖晃,決定絕食。一個年輕男公安,看到拘留十余天沒有得到他們需要的東西,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叫來兩男兩女四個犯人,二個醫生共計7人,把我帶到醫務室,不由分說,將我按倒在凳子上,有的按手,有的壓腿,有的摁頭,有的掐脖子,我無法動彈,一個醫生拿著試管,一個醫生拿著橡皮管往我鼻孔裏塞入,直入肺部攪拌,並說:“你最壞,帶頭鬧事。”直攪得我疼痛難忍,掙紮嚎叫,我對他們提出,我有高血壓病史,你們要對後果負責。他們量了我的血壓高,又進行第二次動刑。我全身癱軟無力,說不出話來,昏昏沈沈。並咳嗽咯血,名義是灌食,實際上動刑。兩個女犯將我送入牢房,兩功友含淚問我怎麼回事,我告訴她們情況後,就昏倒了。但我心裏還清醒,只聽得兩功友放聲大哭。並說她咯出血了,兩個功友對我遭受這種刑法只能以哭泣表示了一切。

不久,又來了3個女犯,說要放我回家。兩個功友高興地給我收拾東西,並叫我睜開眼起來,但我心裏知道,這是騙局。他們又要搞壞事了。我當時也睜不開眼,也站不起來,她們就將我連擡帶拖地好象是放在一個悶罐車裏,功友的哭泣聲,說他們太狠心的聲音漸漸地遠去,她們打我的腮幫子,卡我的脖子,還假惺惺地說:“大姐,你回家了,睜眼看看,你的親人都在身邊。”我始終沒有說話。他們還量我的血壓,心跳過速,體溫發燒,聽我的肺,說我有肺病,其實我沒有肺病,他們這是推脫責任,還不時扒開眼皮看瞳孔……。我毫無力量掙紮,任由他們擺布,心裏念著:“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心懷真善忍,法輪大法成。”他們對我施以電刑,殘酷地將兩電極分別插入兩腿,頓時肌肉收縮,手腳抽搐,全身痙攣,張口狂叫,好象心臟都要跳出來,呼吸困難。這樣他們還不罷休,又進行第二次電刑,這次電刑時間還要長一些,情況和第一次一樣,依然一聲未響,只是全身發軟,不能動彈,任由他們摧殘。當時測出血壓190/110,體溫38.5度,心跳過速,出粗氣。醫生說:“她現在真有病了,還有肺病,以後要按時吃藥,她太疲勞了,算了。”他們費了這樣大的力氣,還讓犯人當幫兇,還是未得到他們所要的東西,只好失敗而告終。公安只有罵兩個年輕女犯人,說她們沒有用,只知道哭。

3個女犯將我又擡又拖放到1號牢中,這裏只有一個大法弟子,她一直護在我的身邊,一直哭泣,餵水,我感到這水很清涼,甘甜,而且心胸有一股微風吹來,好象有人解開了我的上衣,讓電扇吹風好舒服,好涼快。我的四周還有紅布把我圍起來,圈在裏邊,躺在其中。我的眼睜不開,全身不能動。第二天我睜開了眼,人清醒了,怎麼這個房間只有我一人呢?!為什麼在這裏呢?這是什麼地方呢?過了一會,有人叫醒了我,有人推動了我,原來是一個功友,她告訴我這裏是1號監獄,已換了個牢房,你來時就是昏迷的,你已經昏迷了一天一晚。那3個犯人自我介紹說是她們擡我進來的,因為擡我汗濕了她們的衣服,我心裏明白她們是幫兇,但畢竟是她們把我擡回這個牢房的,我就說謝謝她們,她們很不自然地走到一邊去了。

接著是沒完沒了地咳嗽,痰中帶血,醫生為了推卸責任說我有肺病(其實我沒有肺病),這樣引起了牢房犯人的恐慌,既怕傳染又怕影響她們休息,把我罵得很難聽,我只有忍受,但大法弟子一直照顧我。為了不影響別人休息,晚上不能躺下睡覺,以免引起咳嗽,我就打坐,中午有2小時午睡,我也只能打坐。一天天地忍受著。

從抓進去到出來經歷了20天,經過多次審訊,動過兩次酷刑,在牢中昏迷多次,身體受到極大損害,為什麼逮捕我?我犯了什麼法?誰也未告訴我,我也未在任何文件上簽字承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上海學員 XXX
2000.6.20

(相關報導:東城拘留所草菅人命--"001"的遭遇 http://minghui.ca/big5/0001/Jul/08/news0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