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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法弟子李天民被判徒刑四年


李天民,男,30余歲,原濰坊市輔導站站長。於1999年7月20日左右將其逮埔。罪名是“泄漏國家機密”(後這條罪名在法庭上宣布不成立)和“組織濰坊大法弟子圍攻市政府”,一直將其關押。2000年2月2日濰坊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判處他有期徒刑四年。在法庭上他說:“我拒絕為自己請辯護律師,因為我沒有罪,我自己辯護。”當法官問他為何要在審訊記錄上簽字時,他擼起袖子和褲腿,露出仍清晰可見的傷來,說:“這是他們刑訊逼供的結果。”在場群眾嘩然,法官啞言。

李天民在獄中受盡非人折磨,曾寫下一篇血書為自己申冤。在看守所中他用生命開創學法煉功環境,最終被特許可以公開學法煉功。大年初一,濰坊大雪紛飛,為大法弟子鳴不平,他在放風場大聲背誦《論語》,向師父和同所同修們問好。一位功友聽時被感動得淚流滿面,說:“他背得太誠了!”在所裏,只要他提審,便利用一切機會向同修們合十,鼓勵大家說:“要堅定啊!”

李天民於2000年3月被送往濰坊市濰北農場服刑。他愛人婁紅梅(也是同修)經常受到無故騷擾,拘留,電話監聽;監視居住;他們賴以生存的“青年服務社”(經營復印打字等,為學員印過很多大法資料)多次被查封搜查,被逼無奈最後終於轉讓,現在他愛人和他父母無生活來源。

姜忠,男,27歲,青島人,原青島啤酒駐濰坊辦事處經理。1999年7月他向香港發送關於大法電子郵件,將他抓送寒亭看守所,在那裏環境十分惡劣,不許學法煉功,一次因煉功給他戴上了死刑犯帶的大鐐。經常強行勞動,完不成任務就不給飯吃,不背監規或煉功就好幾天不給飯吃,所謂的飯就是鹽水煮大蘿蔔,又苦又澀,菜底子都是黑黑的泥巴,少得可憐的硬饅頭,那裏的犯人幾乎沒有吃飽的時候。姜忠在那裏呆了近8個月時間,瘦了60多斤。他母親(也是同修)多次從青島來濰坊看他,那裏的管教竟沒讓她看一次。他母親四處上訪、上訴,竟無一地方受理。

姜忠於今年4月被送往濰北農場服刑,刑期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3/1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