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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科州大法學員唐健在中國遭到拘捕後受盡折磨


美國科羅拉多州學員唐健,於1999年11月22日告別了家人,便去了丹佛機場,開始了她醞釀已久的中國之行。飛機剛剛降落到北京機場,大霧驟起,並且越來越濃,先她回國的同修告訴她,廣州有法會,於是她們第二天便坐火車趕去廣州。

在廣州郊區的一幢居民住宅樓裏,已有30多位同修。有中國的學員,也有澳洲、瑞典(白人)學員。半夜後,她(他)們睡下不到一個小時,就聽到激烈地敲門聲。一位同修平靜地說:“肯定是警察”,他們沒有驚慌。很多警察沖了進來,不停地叫到:“不許動,坐下!”。學員們問:“我們犯了什麼法,你們為什麼闖進來”?警察不予答理,也不出示任何搜查拘撲證。學員不服,警察便動武了。拳頭落在學員們的頭上、身上,有一個學員被四、五個警察圍著打,有一學員被打倒在地,卷曲著,痛得頭上直冒汗。有兩位學員被警察粗暴地拖到樓下。警察用手銬將她們兩個銬在一起。警察開始搜查她們的東西了`,凡是大法書和資料都沒收,一些私人物品也未能幸免。

警察把她們送到天河看守所,警察先叫她們坐在地上,然後一個一個叫去審訊。她曾聽到有不斷的打人聲,有一個學員,警察每問一個問題就打她一個嘴巴,並且強行她半蹲達一個半小時。審訊完,他們36人被關在一間空無一物的拘留是室。他們決定絕食絕水。下午,看守們叫去照像,他們不配合,一個看守抓住一個瘦弱女孩的衣服,像提小雞一樣往外拖,並喊:“我打死你”,女孩大叫,他們就圍上去,叫他放人,他才松手。晚上看守說要給他們換個地方,看守所的警察拳打腳踢,把他們拖到樓下的院子裏,命令他們蹲下,挨個叫到屋裏,進行徹底搜身,然後把他們分別關進各個牢房,與其它刑事犯關在一起。由於她絕食,所長便叫來四、五個男囚犯,把她擡到靠門邊的地上,按倒在地,上了腳鐐,捏著鼻子,灌了很濃的鹽水,其實吞進的全是鹽顆粒。第二天起來後,幹活(做塑料花)一直幹到天黑,才把她的腳鐐取下。過了一會,看守叫她和小葉出去,上了警車,帶到越秀區公安分局,兩、三個小時的審訊後,終於給他們定了罪—“參加法輪功非法活動”,予以治安拘留15天。

在越秀看守所關押的第10天,成都公安局來人把她押送到成都,。在成都西郊的一個派出所的置留室裏,警察叫她坐著,等待裁決,這樣在椅子上坐了兩天。終於等來了消息,警察決定放她了,隨後她即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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