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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公安的犯罪行為



我是福建省三明市一名法輪大法弟子,今年1月21日,我獨往北京天安門向世人證實大法的清白,遭到了天安門警察的狠毒毆打,並被非法關押於密雲縣拘留所,為了證明大法的清白,我用絕食的方式以致用生命抗議。在正邪較量之後,他們不得不在非法羈押我49小時後將我釋放。

回到三明市第二天一早,當地政府及公安對我家實行封鎖。為首的分局副政委沈某命令我去公安局接受調查,我當場拒絕,他說這是履行公務,我責問它:“是不是法輪功問題?”他說是。我說:“如果我個人存在什麼問題,我有義務配合,但是今天你們是針對法輪功,所以我要嚴正指出,你們的一切行為都是違法的!我不能承認,更不能配合!”

在正義面前,對方低頭不語。過了許久,幾輛警車載來幾十個警察,此時的沈某終於露出無賴的嘴臉,說:“我不管那麼多,反正你得跟我走一趟。”話一說完,六七個警察及政府工作人員一擁而上,分四批分別撲向我、我父母及我哥哥(都是修煉人)。強行將我抓上警車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門口,我高呼“天理難容”,警察立即掐住我的脖子。

面對他們所謂的審訊,我不予理睬。主審的公安惱羞成怒居然當眾辱罵我是勞改犯!我非常坦然地說:“沒錯,我曾經是勞改犯,可我現在改好了,是法輪大法使我變好的,我在用高標準要求自己,我可以為真理而獻身,可你呢?別看外表冠冕堂皇,可你好壞事不分,你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嗎?如果不是我師父的慈悲,教我善待每個生命,你根本就不配跟我說話!”當天下午,我被通知刑事拘留(如同兒戲,不久又撤銷),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再一次用生命抗議他們踐踏法律的行徑,為此他們驚恐萬分,強行給我帶上手銬腳鐐。幾乎與此同時,我的父母及哥哥在家中也表示抗議,政府有關部門及公安局做賊心虛,不得已將我釋放,至此被非法關押近4個小時。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16/9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