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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大法弟子李瑞剛被迫流離失所


李瑞剛,男,今年29歲,是一名被鞍山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的“法輪大法”弟子。我家住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深溝寺十一區,在鞍鋼冶金運輸廠工作,是一名普通工人。

1999年7月22日“法輪大法”開始遭到誹謗和迫害,他和其他功友到市政府去講清真相,被公安局抓走,送到當地深溝寺十一區派出所,派出所幹警要求他寫保證書,不許進京,不許煉功,並說不寫保證,不讓回家等等。當時他沒寫,只是簡單地作了筆錄,最後把他放了。

1999年10月12日,他和其他功友去北京上訪,跟國家政府說清真相。10月13日到北京,當時全國各地去北京的大法弟子非常多,天安門廣場、前門等處有許許多多的大法弟子,他去北京到信訪局上訪,沒有人接待,他想上訪不成改日再來上訪,回家也得被抓起來,所以就在北京租了房子住下了。

12月6日,在北京六裏橋,接鞍山到北京的大法弟子,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幹警抓了,把他和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劉群閣,送到北京嶽各莊派出所,先把他倆人送進小號,和一些刑事犯一起在墻角蹲著,蹲了一個多小時之後,開始提審,由鞍山市深北派出所幹警李軍和一名不知道姓名的警察提審,警察問:“鞍山市到北京的大法弟子在哪裏”?答:“不知道。”幹警李軍作記錄,另一名幹警用手銬把他雙手反背一上一下銬了起來。警察問:“說不說?”他說:“不知道在哪裏。”這時不知道姓名的警察把他反背的雙手使勁地搖,使他的兩只手腕更加疼痛,還用皮鞋踢他腿上的迎面骨,怎麼問,他也不知道,最後把他送到鞍山市公安局駐北京的玉蜓賓館。

於12月7日,從北京返回鞍山,在鞍鋼鐵路治安派出所,由鞍鋼政保處任處長作的筆錄。12月8日下午,他被送進鞍山市第三拘留所,在第三拘留所呆了十四天,把他送進嚴管號,和吸毒的關在一個號室裏,目的無非是想摧殘大法弟子的意志,想讓他們放棄法輪大法。在第三拘留所,每頓飯都是一塊發糕,一小盆淡湯,這裏吃的、用的東西,價格都是外面的幾倍,一袋碧浪洗衣粉8元錢。拘留半個月每人交175元。他買的小夥房的燴菜,十元菜一小盆,裏面什麼菜都有,後來才知道都是別人吃剩下的,發給他的毛巾和牙刷都是別人用過的,洗的是涼水澡,更喝不上開水。

12月21日把他又送進鞍山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呆了一百零一天。這裏提審他們要從狗洞鉆進鉆出(狗洞寬35厘米,高約70厘米,在鐵門的下部,離地面約15厘米)。每天的窩頭和菜湯都從狗洞送進來,一頓一個窩頭,半飯盒湯,每天吃不飽。剛到二所那幾天,沒有飯盒和匙就和別人用一個匙和飯盒。一周有兩頓細糧也吃不飽,天天沒有放風時間,天天都要坐炕板,剃光頭,洗冷水澡,喝的也是生水。把大法弟子分開關,一個號室一個,經常遭到在押人員的欺侮和打罵。往家裏寫信要錢,不許說吃不飽。屁股因天天坐炕板都坐黑了。他在西5號室,是陰面,號室裏有虱子,屋裏潮濕,他還得了嚴重的疥瘡,身上瘦得皮包骨,盡管這樣,每天晚上還必須坐班兩個小時(坐班就是晚上起來不睡覺看著在押人員)。第三拘留所、第二看守所的廁所,就在號室的一角上,不是封閉的,大小便馬上用水沖,要不沖屋裏一下子就臊臭味。在第二看守所,每月家裏給送錢,要交號費30元。

2000年3月31日,他被送進鞍山市勞動教養院。在教養院,每天兩頓粗糧,一頓細糧,三頓都是菜湯。夏天菜湯裏經常有死蒼蠅,有時窩頭才半熟。初期因為他對大法很堅定,親屬接見拿來的東西要檢查,和親屬談話時有隊長在旁邊看著。今年七月以來,所謂“轉化”的吃細糧,大法弟子吃粗糧而且跟刑事犯在一起住。大法弟子姜萬濤因堅定修煉“法輪大法”,無故被勞教人員又打又罵,造成臉部青腫。

2000年9月,廠領導告訴他,如果再去北京上訪,廠子的兩位領導和當地派出所片警都要撤職,自已的家屬都要受到牽連,這不是株連政策嗎?在他寫此文時,他已經是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了。

2000年12月22日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8/9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