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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司法系統任意對大法弟子陳美芬非法判刑


福建漳州原法輪功輔導站站長陳美芬在2000年七八月間與數位大法弟子在漳州九龍公園煉功,竟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漳州原法輪功輔導站副站長呼春萍,今年5月被判勞教,竟是因為她曾到福州2位功友處禮節性走訪數分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