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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7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2001年4月10日福建三明市梅列法院判處7名法輪功學員3至5年徒刑。他們是在去年11月6日被誣以“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捕的。其中何晶被判4年徒刑。他大學畢業不久,是第一次幫助發傳單。現關押在龍巖市閩西監獄。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1/17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