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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


李洪彬,男,43歲,在2000年11月3日進京正法被阿城駐京辦事處的阿城公安局邪惡副局長張XX搜身搜去158元,阿城民主派出所惡警還向其家裏勒索了3000元,無任何手續。

李洪彬在2000年11月3日進京正法。遭到一夥惡警和便衣的毒打。當時嘴被打出血,呼吸困難。之後被惡警用車拉到前門派出所再一次遭到一高個子惡警用膠皮棍子兇狠抽打,又搜身又審問之後,將他強制到阿城駐京辦事處。在此又一次遭到阿城公安局邪惡副局長張XX辱罵、毒打、搜身。回阿城又被非法強行拘留15天(只因為說了“法輪大法好”)。

2000年12月19日,民主派出所副所長帶一夥惡警和一些身份不明的惡人來到李洪彬家。說什麼讓他去“洗腦班”。他說妻子有病需要護理,不能去。他們就強行撬門而入。邪惡副所長闖進屋不由分說,劈頭蓋臉將他打倒在地。其余惡警等人在屋裏亂翻一氣,強行拿走師父畫像,《轉法輪》書、經文、煉功帶、煉功坐墊等其它物品。李洪彬被強行送進“洗腦班”。次日一早,惡警程文奎用車將他拉走,路上他說放回家。然而卻把他騙到民主派出所。之後進行非法審問。他們見問不出什麼。邪惡所長王恒賢便破口大罵,隨後,氣極敗壞地向他頭上臉上打來,打嘴巴子,拽頭發打,並喊叫其它惡警弄來鐵椅子強行他坐。他的頭發被拽掉很多,嘴被打出血。當時邪惡之徒讓他簽字他不簽,他說我沒罪,暴徒王恒賢所長大喊大叫說:“有沒有啥,簽不簽字都給我拘留,勞動教養。”結果當日下午就被無故非法送進拘留所。非法拘留2個多月後,又強加“擾治”的罪名,非法判勞動教養一年。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2/11/21223.html#chinanews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