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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大法弟子鞠亞軍被虐殺後遺體遭強行火化


  政府內部有良知的人士透露,阿城市政府、6.10辦公室、公安局召開會議,做出決定,強行將鞠亞軍解剖,無任何條件地將其火化。同時布置警力將阿城市內、玉泉鎮的大法弟子秘密監視起來,而後調集公、檢、法、防暴隊強行解剖、火化。可見,邪惡之徒們害怕正義,他們做此決定毫無道德人性可言,就這樣草菅人命,想把大法弟子鞠亞軍火化了掩蓋罪證。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善惡必報,誰對大法、大法弟子犯罪,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正義的審判、天理的嚴懲。不生之門已向他們敞開,現世現報已展現在他們面前。

  從公安內部善良人處獲息,在鞠亞軍親友不知道要強行解剖、火化的頭一天,在家屬的強烈要求、在請示公安局、6.10辦公室獲準的情況下,有公安監視,讓草草的看了一眼。當時的情況是:鞠亞軍的遺體已被換置到另一個地方,全身衣服被剝光,傷痕累累,左右肩、胸、脅等處大塊大塊的黑青淤血、斑痕清晰可見,已經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的身體更加慘不忍賭,親人都辨認不出來了。據知情者提供的情況,在哈長林子勞教所期間,鞠亞軍受到殘酷迫害,惡警和犯人在殘害他時,勞教所李大隊長曾說:“你們不叫我省心,我也不能讓你們好過,不是絕食嗎?以後想吃也讓你吃不了。”在明明是被迫害致死的事實面前,當今各級政府、公安局、6.10辦公室相互推諉責任的同時還不斷的威脅、恐嚇知情者,下令阿城市的律師不得受理此案,使得有冤無處訴,控告無門,這就是所謂的人民公仆們的工作業績和決策。

  在處理鞠亞軍被迫害致死後的一系列例行公事的過程中,黑龍江省6.10有關人員、哈爾濱市6.10張小曼、阿城市6.10有關人員,公安局相關此事的張科長、張局長、張忠凡,法制科奚景龍等人,態度蠻橫,並時常威脅,說不同意無條件火化就是犯法,不許鞠亞軍在太平間停放,其它案子如有此問題可以,鞠亞軍不同意火化就是犯法。可見執法人員在法律中指控人犯法多麼的輕而易舉。當問及煉法輪功做好人有什麼罪?有什麼理由把在家掃地的人騙去送拘留、強制送勞教、迫害致死?在家掃地幹擾誰了?擾亂哪方社會秩序啦?(註:關押勞教的理由是說給扣的一個‘擾亂社會秩序罪’)公安局法制科的奚景龍則回答說:“2001年初,在任何場所都可以抓法輪功學員,不犯法,這是新規定,沒有文件,口頭傳達。”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27/22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