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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集賢縣太平鎮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


翟樹林 男38歲 進京上訪回來後未經任何手續就將我送進拘留所關押47天,因煉功,被帶48斤重的腳鐐。釋放時收夥食費525元。

2000年二次進京在沈陽截回,送看守所非法關押138天,因說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帶98斤鐵鐐,並被體罰,後被非法勞教。

99年7月22日,鎮政府向家屬索要3000元保證金。
主要責任人:政工書記:楊樹東 政法委書記:朱容寶 黨委書記:楊福友 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張守賢 女 68歲(雙目失明)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鎮政府非法抓進看守所關押60天,交拘留所夥食費700元。

馬振林 男 71歲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鎮政府非法抓進拘留所拘留24天。太平鎮政府、集賢縣政保科長張景良勒索2000元人民幣,拘留所勒索360元所謂夥食費。

王春玲 女 24歲 2000年2月2日 進京在沈陽被截回,非法關押在集賢縣拘留所143天,絕食四天。主要責任人:太平鎮政府、集賢縣政保科

馬清權,1999年7月21日上訪回來後,被政保科送拘留所非法關押69天,在拘留所因練功被帶38斤腳鐐7天。

2000年2月1日進京上訪截回後,被鎮政府送拘留所無理關押143天放回,因煉功被帶78斤腳鐐7天,絕食,被強行灌濃鹽水。

2001年11月18日在升昌鎮發真相資料被抓,由政保科送拘留所絕食12天,因灌濃鹽水時撞墻,被鎖在大鐵門上,灌大量濃鹽水,後期轉入刑事拘留,32天後放回。

被勒索情況:99年8月關押被勒索4000多元,其中包括交夥食費950元,交村書記求人1000元,2001年交夥食費379元。

孟萬友 46歲 2000年2月2日以開會為由將我騙到太平鎮派出所,無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關押53天。

2001年5月25日因講清真相被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05天後,於9月10日晚10點,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送進綏化勞教所至今。主要責任人: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政法書記:朱容寶 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孫永珍 女 45歲 2000年2月2日以開會為由將我騙到太平鎮派出所,無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關押21天。看守所收夥食費300元,保證金2000元。

高麗麗 女 20歲 2000年2月2日以開會為由將我騙到太平鎮派出所,無故被送看守所拘留,非法關押53天,收夥食費750元。

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政法書記:朱容寶 黨委書記:楊福友

李富榮 60歲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無故抓進看守所關押66天,交夥食費750元,保釋金2000元。

主要責任人: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翟仁章 65歲 2000年2月7日在家被鎮政府抓進看守所,強行關押18天,勒索2000元保證金。交夥食費250元。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李景蓮 43歲 2000年2月3日以開會為名騙進拘留所關押16天,交夥食費240元,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伊風賢 36歲 99年7月20日進京上訪回來後,未經任何法律手續,被鎮政府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47天。被勒索人民幣3000元。交夥食費525元。2000年2月2日進京中途被截回,直接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43天,絕食4天放回。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馬淑芬 40歲 2000年2月2日進京上訪中途被截回,直接送看守所非法關押143天,絕食4天放回。在關押期間,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抄家,拿走人民幣6650元。又串通藥檢所罰款22880元。(開診所)。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朱容寶

馬振清 68歲 2000年2月3日在家被無故被抓,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天。索要保證金2000元,交夥食費300元 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劉淑芹 60歲 2000年2月2日在家被無故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66天。勒索保證金2000元交拘留所夥食費750元。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唐學勇 38歲 2000年2月2日進京上訪,中途被截回,被鎮政府直接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138天後未經任何法律手續,非法勞教。

2001年5月25日因發放真相材料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05天,在關押期間絕食6天,被強行插管灌食,造成昏迷,在昏迷不醒的情況下,被拖上車,送進綏化勞教所,非法關押至今。交夥食費450元。

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馬學林 49歲2000年2月3日以開會為名騙到派出所,無故送看守所關押20天,交夥食費300元。主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徐洪明 17歲2001年5月25日因發放真相材料被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05天後送勞教所非法關押至今。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宋德華 48歲 2000年2月3日以開會為名騙到派出所,無故送看守所關押16天。交夥食費240元。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王曉莉 35歲,2000年2月3日以開會為名騙到派出所,無故送看守所關押16天。交夥食費240元。主要責任人:集賢縣政保科科長:張景良 太平鎮政府政工書記:楊樹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