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廣州市海珠區洗腦班首惡李瑞民的犯罪事實


李瑞民原是廣州市海珠區公安局警察科長。95年起就開始參與對法輪功的調查與陰謀鎮壓。1999年7.20以後一直領導並直接參與對大法與大法學員的迫害。由於緊跟江氏作惡,2001年他被提拔到海珠區邪惡的“法制學習班”(洗腦班)做主要負責人。這兒根本沒有法律,一切都是李瑞民說了算,用他的話說就是:“我這個班”如何如何;“我們不要法律,一切以領導人的講話精神辦。”他隨時可以想出一個迫害大法弟子的招兒,美其名曰“制度”。

在這裏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沒有人身自由,惡人們指使下崗工人或涉世未深的農村青年(美其名曰“保安”),對法輪功學員實行24小時監控。層層布崗,不許法輪功學員學法煉功,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接觸,連打個眼神手勢都不許,不許家屬探視,一片陰森恐怖。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的錄象;放高音喇叭幹擾法輪功學員;利用大量叛徒對法輪功學員實行車輪戰式的洗腦;利用科痞欺騙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劉少波被迫害致死。王青梅在殘酷的灌食迫害中,差點被灌死。有些法輪功學員不妥協就被關押一年以上。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5/23/30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