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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大法弟子朱洛新、王蓉被白雲區法院枉法判重刑


廣州大法弟子朱洛新、王蓉、吳碧雲於2001年12月3日被劫持半年之後,於2002年6月10日被非法審判,又兩個多月後於2002年8月20日下午在廣州白雲區法院被非法判決,朱洛新被判刑十年,王蓉被判刑六年,吳碧雲雖免去刑事處分,但仍被警方帶走,這種非法審判是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進行的。朱洛新、王蓉表示要繼續上訴。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8/25/35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