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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修曉雪被遼寧省蓋州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7年


【明慧網】大法弟子修曉雪(女, 21歲)為了告訴世人真相,救度被謊言蒙蔽的世人,向世人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於2002年7月被榜式堡副鎮長(趙永凱、張洪連、伍福民)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後送到蓋州市刑事看守所,警察用酷刑逼問資料來源,修曉雪一身正氣、堅強不屈,展現出了大法的威力與大法弟子的威嚴,令邪惡膽寒。
蓋州市610恐怖組織及不法警察對修曉雪又加劇迫害,2002年9月4日蓋州市法院在沒有任何正規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非法秘密審判,連家人都不讓出庭,並且法院戒備森嚴。

經核實,蓋州市枉法法院非法判處修曉雪有期徒刑7年,並且不允許家屬上訴,如上訴就不許相見。可見邪惡所做的一切是見不得人的,是怕曝光的。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0/16/38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