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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工作部主任王明志的流氓行徑。

惡人姓名: 王明志
單位: 大慶石油管理局實業公司
性別: 男
職位: 黨委工作部主任
電話: 電話 :5595710 (辦)5392345 (宅) 傳呼 129---17630

大慶石油管理局實業公司黨委領導不分是非,錯誤執行上級決定,“自焚”事件以後,不考慮公司業務是否進行,就剝奪本單位法輪功學員正常的工作權利,限制人身自由,強制舉辦轉化班,采取洗腦的方式,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結果一個月以後,幾位法輪功學員更加堅定。他們只好在失望中可恥收場。

為了發泄他們的私欲,毫無理由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開除黨籍、勸其退黨、留黨察看、掉離原崗位、重金罰款等處理。怕引起群眾不滿,他們強行先讓基層群眾表態,說是基層的意見。完全是一種流氓行徑。有的領導還嫌處理的輕,還氣恨得夠嗆。還有一個人,公開叫囂:看“明慧網”,還不如看“黃色網”,真是卑鄙無恥、邪惡至極!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3/21/9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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