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路通自述在江蘇方強勞教所遭酷刑折磨的經過

惡人姓名: 魏紅慧, 王飛, 姜信海, 潘月華, 谷以利, 姜明, 趙磊
受害人: 路通, 趙金權, 潘賀林

我叫路通,男,50歲。2005年9月9日,我在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散發自己刻錄的《九評》光碟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被蘇州工業園區湖西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當天就戴著手銬被關押在鐵籠裏。後被非法抄家。2005年11月22日,我被蘇州看守所非法押送到江蘇省方強勞教所的四大隊一中隊,遭到方強勞教所惡人慘無人道的迫害。參與迫害的警察:王飛(黨支部書記)、魏紅惠(大隊長)、姜信海、潘月華、谷以利、丁科長、曹隊長等12人,參加的犯人:董飈、雷漢祥、姜國章、寧軍、周峰、陳小祥、李雙城、王祥、彭海軍,李紅建等12人。

我得知法輪大法的美好,於2005年開始學大法和修煉。我修煉了法輪大法後,有了心法的約束,在沒有人和人看不到的地方都不會去幹任何壞事。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他使人心向善,使人道德回升。很多人對周圍的事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是目前大法還沒有被眾多的人所真正了解的一個原因。法輪佛法是超常的科學,更廣博,更深奧。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沒有任何敵人,即使別人要與我為敵,我們也不會與任何人為敵,這就是按真善忍做人的高德之處,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更高的法理。

一.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2005年9月9日,我在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散發自己刻錄的《九評》光碟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被蘇州工業園區湖西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當天就戴著手銬被關押在鐵籠裏,而在鐵籠外面的是一個女青年,是因為偷盜電動車而被抓獲,這位偷盜電動車的女青年可以坐在太師椅上,還可以走動,可以趴在桌子上打瞌睡,而我則被關到鐵籠裏坐在地板上。一直到次日下午3點15分,我才和那位偷盜電動車的女青年同坐一輛警車被送到蘇州陸墓拘留所。女青年被拘留15天,而我被送到蘇州相城區陸墓鎮看守所,關押則是無期限的,他們就是這樣對待我們法輪功學員的。

想起當時的情況,我自己有漏,自己的名片也一同放在發真相資料的包裏面,這就使得他們很快找到了我的地址。當晚半夜到我家,一共去了7個警察進行抄家,我的妻子和女兒受到極大的驚嚇。抄家抄了近2個小時,母女倆受到驚嚇後當夜就失眠了。

惡人拿走了剩余的大法真相資料和《風雨天地行》光碟、“自焚”真相光碟、《九評》VCD光碟,各個時期我自己打印和裝訂的老師講法書籍,自己精心打印裝訂很精美的《轉法輪》,兩臺整套電腦、兩臺打印機、移動硬盤。女兒裝有多年重要文檔和學習資料的160GB硬盤一個,也被他們強行拿走,女兒多次去找了湖西派出所辦案民警趙磊,他說:160GB的硬盤找不到了,就是這樣輕飄飄很不負責任一句話就解決了全部的問題,至今尚未要回這只硬盤。

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監室108號房,半月後,被換到706號子,之後就從早到晚一直在被強迫勞動,插花、做電池蓋,我被一直關押到2005年10月10日。10月10日晚5點鐘,突然由蘇州工業園區湖西派出所的警車把我帶到蘇州市上方山的610洗腦班對我進行了三天的洗腦,始終被兩個警察前後左右的監押著,吃飯、睡覺、上廁所、強制洗腦,他們都是形影不離的監押著我。

第三天晚上,突然又把我送回到蘇州拘役所305監室,晚飯都沒給吃,在拘役所305監室一呆就是一個半月。在此期間,每天從早晨六點起床後,整理內務衛生,然後就開始搓二極管,就是用人工把二極管彎的引線拉直。他們的技術術語叫做二極管引直,每人每天要搓8千只二極管,如果不能完成任務就加班到深夜或者通宵,這些都是家常便飯的事。再就是安電池蓋,我被他們當畜生一樣的使喚,在這種惡劣和超時的工作環境下我的手沒有幾天就起水泡,然後被感染,開始化膿,我就是用這雙化膿的手為蘇州拘役所沒日沒夜的幹了一個半月。

二.被非法關押在方強勞教所

2005年11月22日晨6點鐘,突然管教急急的叫喊我,趕快拿好自己的東西,現在即刻送你去蘇北鹽城勞教所,管教急急的催著,叫喊著“快、快、快點”。我被他們急急忙忙的押上了警車,早飯也不給吃,從蘇州拘役所305號子被蘇州看守所的警車押送到江蘇省方強勞教所的四大隊一中隊,到達方強勞教所已是11點了。

在外面的場地上,犯人強行命令我脫光了衣服,由吸毒犯人進行檢查,我所帶的冬外衣、內衣、兩條棉被、皮鞋、所有的一切生活用品等等全都被這些犯人搶去了,我只剩下身上穿的很單薄的一點點衣服。等他們把我送到四大隊一中隊時我已是兩手空空。此中隊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當時我被送到這裏時一共有32名法輪功學員,我被分送到此中隊的4號監室。

監室裏的法輪功學員看到我兩手空空,有的送我水杯、有的送我肥皂、洗衣粉、新內衣、滑雪衫、毛衣、豆奶粉、新棉鞋、新襪子等等。我後來才知道他們自己都沒有穿沒有用,卻省下來送給我,我此時的熱淚止不住的流。當這些法輪功學員得知我學法煉功才一個月時,他們就象自己的親人一樣從法理上幫助我提高,從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上關懷著我。

在方強勞教所每個法輪功學員必須由2--4個犯人看管,看管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的都是些吸毒、鬥毆、嫖娼、搶劫、盜竊等犯人,監視我們、隨意侮辱打罵我們,這些犯人極其自由,他們整天就是在監室裏抽煙、賭博、說下流的話,躺在床上看淫穢書刊、淫穢畫報。看這些刊物的有犯人顧家紅、董飈、程江旭等等,然後看到淫穢段落,就在監室裏大聲的朗讀,而與之成鮮明對比的,我記的筆記本都是古代聖人名言警句,是讀書筆記,類似三字經內容的做人道理,卻被惡警王飛(四大一中的黨支部書記)蠻橫的從我的櫃子裏搶去,強行沒收,並說這是違禁品,說我想借此洪法,並要把我寫的名人名言的筆記本放在我的檔案裏。

如果是被強行“轉化”的學員,則可以在凳子上坐一坐。但必須到課堂去“上課”、然後做“作業”,而那些作業題簡直就不是人出的,全是誣蔑大法、誣蔑師父的惡毒的謊言,要看那些編造的誣蔑大法欺騙世人的電視片,然後要這些被強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寫誣蔑大法、誣蔑師父的感想,每天都要做誣蔑大法的作業。

而沒有“轉化”的學員則被要求每天從早晨6點鐘開始站立在墻角,面向墻壁,要站到深夜1點鐘到4點鐘,有的站通宵,這些犯人是輪班看著我們,24小時被這些犯人監視,喝水、穿脫衣服、都必須報告請示,大便、小便必須要報告請示得到這些犯人的同意之後,才能由這些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帶去小便,還要趁他們高興,否則就肯定不行。如果法輪功學員再次提出小便,則會遭到犯人劉國勝的侮辱、打罵。這變態、流氓、畸形的方強勞教所就是法輪功學員度日如年的人間地獄,法輪功學員被這些惡毒的犯人隨意的使喚。

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們帶著受傷的身體只能跪在地上擦洗地面。58歲的法輪功學員趙金權,由於兩條腿長時間站立,小腿腫得和小腿肚一般粗。而犯人董飈強迫趙金權為其打洗腳水、倒洗腳水、倒茶水,強迫法輪功學員潘賀林為其疊被子。還有很多很多的迫害事實我不知道,因為我們法輪功學員之間是被嚴禁說話的。雖然監室和監室都是連在一起的,對於我們大法學員來說信息是閉塞的。

有的大法弟子站了五個月,有的站了一年,我當時站了3個多月。這些學員的兩條腿都站腫了,我原來穿39碼的布鞋,現在要加大三碼,我的兩只腳已嚴重變形,至今行走困難。

由於我一直不“轉化”,從5月29日8點30開始,惡警姜信海就命令犯人董飈強行叫我就坐在馬桶邊上,右邊是馬桶左邊是痰盂,我就坐在其中間,而且空間很小,坐下就動不了。我就是這樣從5月29日,一直在小凳上坐到8月7日。其間,更換了一個叫寧軍的犯人看管我,他受惡警姜信海的指使,不讓我大小便。無奈,我只能控制我的小便,我從早晨起來就不吃稀飯不敢喝水,大熱的天真是口渴的難受,嘴唇都幹的裂開了,我就這樣忍受著口渴,只有這樣才能熬到中午,因為這個時候看我們的犯人要睡午覺的。所以在中午的兩個小時有馬桶放在監室裏,我就是用這個機會來小便的。但是下午的時間是很長的,我只能將小便便在毛巾上,等到了晚上洗漱時再將毛巾洗了。

犯人寧軍沖我大聲喊叫,強迫我下蹲,不準我大便,有2次拉大便便在了褲子上,犯人寧軍不讓我去洗褲子,還兇狠的訓斥我。為此,警察姜信海獎勵了犯人寧軍一分(就是可以減去一天刑)。

我當時被惡警姜信海叫去他的辦公室,當面就對我一頓侮辱和謾罵,姜信海對我說:“你幹脆把衣服、褲子脫光了,這樣大便起來不就方便了嗎,把××放在褲子外面,這樣就不用上廁所了,可以隨時隨地小便。”並沖著我辱罵:“我看你現在就象個畜生一樣,我看你現在就是一個畜生。”這些都是姜信海親口罵我的,都是警察姜信海的原話,在場的人有:犯人寧軍,警察徐指導、姜明、谷以利、姜信海本人等。

惡警王飛用風油精點我的眼睛、點我的頸椎,太陽穴,人中這些部位使我很難受。王飛一邊點一邊說:我現在要你跪下來求我,你跪呀,跪下來求我救救你的家庭。邊說邊把我的衣扣解開,逼我蹲下,用腳勾我的下身等等。

惡警王飛知道用這樣的方法來折磨我,還是不能使我“轉化”,然後又在大會上宣布對我進行了警告處分。處分的理由是我不上課、不寫誣蔑大法的作業。王飛、姜信海覺得不過癮,於是他們就使用更卑鄙的手段——秘密私設公堂。私下裏逼迫犯人沙玉才對我栽贓陷害,逼迫犯人沙玉才作假口供的筆錄,說我在監室裏傳播《九評》,還向他洪法等等。

三.方強勞教所惡黨書記王飛等暴力折磨我

2006年8月7日,我被秘密帶到早已準備好的空調房間裏,主謀有王飛(黨支部書記)、姜信海(中隊長) 潘月華、谷以利、丁科長、曹隊長、朱隊長等12名警察。他們一共用了12名警察,12名吸毒、鬥毆、嫖娼、搶劫、盜竊的犯人對我行刑。

他們拉上窗簾後對我施暴,用鞋底猛抽我的耳光,至今我的兩個耳朵24小時都是蟬鳴的響聲,特別是夜晚響的更厲害,頭腦脹痛難以入眠,臉都被他們打得變了形,牙齒松動,我目前的牙腫脹。他們最多的時候是八個犯人同時打我,把我按在地上,犯人周峰用腳踩住我的手旋轉碾壓,犯人李雙城用腳猛踢我的肛門、犯人雷漢祥碾壓我大腿內側、犯人姜國章用腿猛踩我的後背。此後我吐了兩天的血,用擦廁所的抹布塞住我的嘴,不讓我喊叫,用腳踩在我的頭上,猛烈輪流踩我的腳,被罰蹲。我的腳是被長時間罰蹲和他們這些犯人猛烈輪流踩傷的。

這些犯人就是這樣對我施暴到下半夜3點鐘,他們打累了,就休息一下,然後犯人陳小祥猛力揪拉我的眼皮、邊拉邊侮辱我。這種拉眼皮的酷刑特別難受,眼淚嘩嘩的流,疼痛難忍。惡人猛力揪拉我的耳朵、耳朵被他們用指甲刮掉了一層皮,血肉模糊的擦到了我的身上、臉上、鼻子上。他們將我衣服扒了在空調下吹冷風,凍的瑟瑟發抖,同時用蒼蠅拍猛抽我的臉。直到蒼蠅拍子被打斷後,然後又用被打斷了的蒼蠅拍的桿子又對我頭上一陣猛抽,臉被打腫了,吃飯都很困難,頭部和前額被打的都是一個個的肉包,大約有六十多個,到現在還可以摸到大大小小的疙瘩。

我在此提一個疑問,法輪功學員的家庭信息這些看管我們的犯人都知道的,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犯人並以此來要挾我。我起了凡重的人心,放不下強烈的執著心。

然後,犯人王祥(盜竊犯、蘇州人)又是對我一陣猛烈的拳腳,用拳頭猛擊我的臉和頭部,邊打邊破口大罵師父、罵我。他用手猛烈抽打我的耳光,把我打倒在地上。我爬起來後,他又繼續打我的耳光,當時我的臉、手、腳都腫的很厲害,直到目前我的兩個耳朵24小時都是蟬鳴的叫聲,聲音很響,特別夜間很難入睡,經常被蟬鳴聲吵醒。我的十個腳趾、腳底掌麻木、前腳掌底走起路來疼痛,目前行走困難,前腳掌的深層肌肉和神經傷掉了。

犯人陳小祥、雷漢祥他們睡在床上,都下半夜了,叫我跪到他們的床前,我不跪,我只是蹲著,犯人陳小祥就用鞋底猛烈抽打我臉、頭、耳朵、脖子,然後繼續用蒼蠅拍猛烈左右抽打我的耳光,直到蒼蠅拍再次的被打斷,然後又繼續用蒼蠅拍的塑料柄又是一陣猛抽,又猛力揪拉我的眼皮、我實在是蹲不住了,被他們打倒在地。

犯人陳小祥、雷漢祥對我破口謾罵,把我從地上拖起來,把我的頭摁到抽水馬桶裏,繼而又把我的頭摁到盛滿水的臉盆裏使我氣都喘不過來,不知喝了多少水。

我這時全身上下都是濕的,然後犯人陳小祥、雷漢祥把我拖到房間裏扒了我的衣服,在空調的冷風口吹冷風,凍的我渾身發抖,上下牙齒不由自主的打架。就是這樣我帶著濕的衣服睡了不到兩個小時,犯人雷漢祥就把我叫起來,為的是叫我為另一個犯人李雙城摳挖腳丫(犯人是輪班換的)。

我起來後,站立都很困難,渾身像散了架一樣的難受,兩條大腿腫的很厲害蹲不下來,只能兩腿跪在地上打掃衛生,擦洗衛生間,洗碗,擦窗戶等等。犯人雷漢祥(30多歲)看到我跪在地上幹活就破口大罵。

四.惡警及犯人在臨時秘密行刑室對我施刑

活還沒有幹完就被惡警王飛叫去,然後由犯人雷漢祥押著我走到隔壁的臨時秘密行刑室。當時有王飛、曹隊長、姜信海、潘月華等,潘月華手中拿著電警棍說:我要電死他,他不講實話,很不老實,已經有犯人沙玉才檢舉路通在監室裏寫《九評共產黨》給他看,還向犯人沙玉才洪法宣傳法輪功真善忍。我們現在已經對你做了筆錄,我們現在對你數罪並罰,你不“上課”、不做“作業”,我現在就可以將你的這些罪名上報,加你半年刑。

他們將窗簾拉個嚴實後就對我進行電擊,惡警王飛連續打我的耳光,對我連續的電擊,用電警棍扒了我的衣服將我踩在地上進行電擊。

這種豬狗都不如的畜生般生活都一年了,每天沒完沒了擦洗著鐵門、鐵窗、鐵床架,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站立都很困難,我實在支持不住了,我妥協“轉化了”,但我是被逼的,我是不情願的,我是違心的,我始終沒有出賣同修,可我還是寫了“四書”、寫了“揭批稿”、就是所謂的“四書五稿”。

所有的惡警都說我寫的“揭批書”不合格,說我是在裝死,不想寫。是的,我的內心是不想寫,也寫不出,我回答他們,我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只能寫成這樣了。惡警王飛就辱罵我。繼而我又被犯人陳小祥一陣毆打與惡毒的謾罵,要我重新寫,我不從,然後由惡警王飛、丁科長、曹隊長他們修改了九次,我硬是被4個警察和3犯人輪流逼著我抄寫了他們修改的“揭批稿”,在會上讀的“揭批稿”又被丁科長指使由犯人陳小祥執筆、由丁科長本人口述對我抄寫的稿子又進行了面目全非的修改,王飛修改了兩次,全是些誹謗大法、惡毒謾罵大法、師父的言辭,和美化方強勞教所、美化管教對我們法輪功學員所謂“春風化雨”般的關懷,醜化師父,醜化我自己。我在以上20多個惡警、人渣暴力的強力逼迫下於2006年8月23日下午2點30分在方強勞教所四大一中洗腦“課堂”上讀了他們改寫了19遍面目全非的 “揭批搞”(實際上完全是王飛、丁科長和犯人陳小祥三人親筆所寫),並錄了像。

此時,我說了違背我心願的話,我的心疼痛萬分,我的心在流血。我是一個叛徒。是師父把我從地獄裏撈起來,然後將我慈悲苦度,師父為我承擔了生生世世造下的罪業,我連一個做人的資格都沒有,我根本就不配做師父的弟子,我的這種行為非常的卑鄙,誣蔑大法,我給大法抹了黑,我已造下了萬古的罪業,誹謗誣蔑師父、誹謗誣蔑大法,我痛悔自己貪生怕死,連這一關都沒有過。

我此時才明白過來,我想的東西太多,有許多執著心放不下,從而被舊勢力利用了。他們這些犯人、民警用上述殘忍的手段連續對我進行非人的迫害,使我承受不了。在方強勞教所我又被非法多關押了一天。我是2005年9月9日被非法抓捕的,應該是2006年9月8日釋放。

五.鄭重聲明
……。

六.生命歸屬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