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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華在勞教所被折磨迫害身亡

惡人姓名: 勞教所惡人
受害人: 李艷華

李艷華,女,45,江西南昌。為了促使中國政府了解法輪大法,改變對法輪大法的錯誤決策,於1999年10月二次到北京上訪,均遭到公安部門非法拘留並於2000年元月7日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判處二年勞教,為改變政府對法輪大法的錯誤態度,李艷華與該勞教所的大法弟子集體絕食。但勞教所不但對學員的要求毫不理睬,反而對學員變本加厲地折磨迫害,強行灌食、吊鹽水等。後來,李艷華健康狀況嚴重惡化,此時勞教所怕負責任,通知家屬將李接回家中“保外就醫”,回家後二小時內(4月13日下午6點)便身亡。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0/8/2/3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