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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中旬進京上訪,被抓回後,送至精神病院,強行藥物註射,與三名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4月10日再次上訪,再次被送精神病院。現被判勞教。

受害人: 於壘
年齡(出生日期): 47
性別: 女
地址:

5. 黃為(化名),女,43歲,於壘(化名),女,47歲。2000年3月中旬,二人一同進京上訪,被抓回後,關在收容所。絕食7天後收容所所長劉鳳章騙說到辦公室談話,將兩人強行拉上車(手被拉傷),送至精神病院,強行藥物註射,與三名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2000年4月10日再次上訪,抓回後關在收容所。一天,黃的丈夫來探視,騙說黃的丈夫接其回家。上車後才知上當,再次被送精神病院。現二人被判勞教。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0/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