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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寧安市大法學員左桂華、張淑琴、商秀芳、李鳳玉、劉燕等去北京上訪時,被寧安市公安局派人追捕押解回寧安市,非法被判一至二年勞動教養不等。

受害人: 商秀芳
年齡(出生日期): None
性別: 女
地址: 黑龍江省寧安市

黑龍江省寧安市大法學員左桂華、張淑琴、商秀芳、李鳳玉、劉燕等去北京上訪時,被寧安市公安局派人追捕押解回寧安市,非法被判一至二年勞動教養不等。

這些同修在獄中受盡非人的折磨,兩人帶一付重銬,讓其在走廊中來回不停地走動,由於重銬太重,腳被磨破皮肉,鮮血流淌。警方不但在肉體進行百般殘酷的折磨,還在精神上進行折磨:逼她們罵老師,聲稱“誰罵老師放誰”,逼她們罵法輪功是X教,誰罵放誰,妄想用此法來脅迫她們。但她們堅守信念,不為所動。在審訊中,她們不屈不撓,仍向警察洪法,告訴他們法輪大法的偉大、殊勝以及為什麼上訪的真相。目前警方仍在加緊迫害,並協迫她們寫“保證書”,說誰寫就放誰,但她們沒有一個寫的,她們回答“沒有罪”,“不是犯人”,“沒有犯法”,“寫什麼保證書呢?”堅決不寫!警方無可奈何,就加重對她們的迫害。她們雖身在囚獄中,環境險惡,但仍嚴格要求自已,每天早早起床,把獄舍、廁所打掃的幹幹凈凈,把多年被風塵弄得臟臟的玻璃擦拭的鋥明凈亮,使警方也感到這法輪功真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4/6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