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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小紀暴死身亡

惡人姓名: 王小紀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王小紀,原河南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長,主抓“國保”(原一科)工作,約46~47年出生。1998年7月公安部一局下發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後,他積極參與執行,對焦作地區的大法學員集體洪法煉功等活動進行幹擾和破壞。如孟縣體委邀請法輪功學員參加的功法表演活動,他幹擾和阻止法輪功學員的功法表演,使其不能正常進行;對1999年正月初一法輪功學員在焦作市東方紅廣場進行的數千人的煉功活動進行沖散、阻止,並非法審訊、關押部份法輪功學員,枉法“追究責任”。

王小紀不聽勸告,繼續參與《焦作日報》對法輪功的抹黑。1999年3月的一天,一向註意飲食衛生(連喝水的溫度、時間都嚴格掌握)和身體保健的王小紀在跑操時突然倒在馬路上,被出租車司機送往醫院,後即暴死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3/128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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