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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臺大學宣傳、公安等人員遭惡報實例

惡人姓名: 於慶安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學校公安處處長

於慶安,原學校公安處處長,在惡黨十七大召開前夕,配合煙臺610綁架煙臺大學法輪功學員送洗腦班,並私自從法輪功學員工資中扣五千元。事後,多名法輪功學員對其講真相,使其有所啟悟,沒再繼續迫害該法輪功學員。但仍配合市610在校園櫥窗裏擺放了汙蔑法輪功的宣傳畫。幾年後,他因涉嫌受賄,被判5年徒刑。其實受賄的人多了,為什麼他被判刑,是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了。

真為這些聽信惡黨謊言宣傳、拒絕了解大法真相的生命感到惋惜。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教人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古人雲:“寧攪三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人真的是要遭報應的,既害人又害己,同時給家人帶來痛苦。

希望所有的人能夠明真相,不要再被中共謊言迷惑,遠離邪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山東煙臺大學宣傳、公安等人員遭惡報實例-319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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