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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

惡人姓名: 黃偉聞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1、黃偉聞,男,廣東梅州興寧市人,1966年出生,2003年12月~2013年0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長,2006年12月~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2018年4月11日,其被通報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按照慣例,梅州市政法委書記兼梅州市610領導小組組長(610辦公室僅是610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也就是說黃偉聞擔任梅州市迫害大法的總頭目達十年之久,參與迫害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至少十三年。在其任市公安局長與政法委書記期間,發生了很多起法輪功學員群體綁架事件,都是在其縱容默許下或指使進行的,如2005年2月3日謝漢柱、郭雅芬、劉立平等七、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起綁架事件導致五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重的判十一、二年);2014年4月23日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此起綁架事件導致傅雪冰、鄧芳英分別被非法判七年、十年。十幾年來梅州市大量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黃偉聞負有領導責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1/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368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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