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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

惡人姓名: 李元祥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李元祥,男,1957年3月出生,廣東梅州興寧市人。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擔任平遠縣公安局局長,調入梅州市公安局任公安局委員,2005年6月擔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直至2017年退休。退休一年後的2018年5月,李元祥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退休前長期分管梅州市國保支隊(具體是從那年開始分管國保支隊不確定)。其對早期平遠縣的迫害與2013~2016年梅州多起綁架事件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1/廣東梅州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案例-368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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