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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玉溪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昌被逮捕

惡人姓名: 陳昌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院長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據中共最高檢官網消息,雲南省檢察院依法對陳昌決定逮捕。

消息稱,日前,雲南省玉溪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陳昌(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雲南省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對陳昌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簡歷顯示,陳昌,男,漢族,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雲南曲靖麒麟區人。歷任曲靖地區羅平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曲靖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昭通市中級法院代理院長、院長;玉溪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院長;玉溪市中級法院院長。

以下是部份法輪功學員被其冤判的案例

(一)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陳昌擔任昭通市中級法院代理院長、院長期間,兩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汪顯樹,男,四川省瀘縣奇峰鎮人,被非法判刑五年;

■趙祖荔,女,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雄華希望小學教師,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陳昌擔任玉溪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其職責管轄範圍內的峨山縣法院、易門縣法院、通海縣法院以及江川縣法院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上訴後,玉溪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

■鄧翠蘋(鄧翠萍),女,玉溪市紅塔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六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李瓊珍,女,玉溪市紅塔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處罰金六千元;

■普志明,男,玉溪市紅塔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張瑞玲,女,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五千元;

■李海艷,女,玉溪市通海縣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年,並處罰金一千元;

■任惠萍(任會萍),女,玉溪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

■張亢,女,玉溪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1/迫害法輪功-雲南七名政法系統官員落馬-426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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