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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 昆明國保支隊長張亞明遭惡報

惡人姓名: 張亞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隊長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道)原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原支隊長張亞明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二零二零年二月被逮捕,同年八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張亞明的落馬從表面看是因貪腐,實則是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的惡報。
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下屬有十四個國保大隊:七個市轄區(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晉寧區、呈貢區、東川區)國保大隊、一個縣級市(安寧市)國保大隊、三個縣(富民縣、崇明縣、宜良縣)國保大隊、三個自治縣(石林彜族自治縣、尋甸回族彜族自治縣、祿勸彜族苗族自治縣)國保大隊。

張亞明,男,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擔任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局長,同時擔任五華區副區長;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擔任昆明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二零一八年還受到昆明市公安局的表彰。誰知僅一年後,二零二零年二月張亞明就落馬被逮捕。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奉勸那些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們,停止迫害法輪功,退出中共。明慧網報導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實例達數萬起,形式多種多樣:有遭查辦判刑的、有遭惡病纏身的、有暴病而亡的、有遭遇車禍的、甚至累及家人子女後代的……不可勝數。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若不知以此為鑒,立刻悔改,張亞明的今天,將必然是你們的明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4/參與迫害-昆明國保支隊長張亞明遭惡報-426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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