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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 河北高院副院長趙增國遭惡報

惡人姓名: 趙增國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院長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道)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河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趙增國,因嚴重違法,被立案審查。
趙增國,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十月生。河北石家莊無極縣人。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擔任邯鄲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期間,參與迫害邯鄲地區法輪功學員,制造多起冤案。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人,返本歸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罪業,既逃不過人間的法律,也逃不過天譴。看上去,趙增國是因貪汙違法,實質是他參與迫害佛法而遭報應了。

趙增國在邯鄲中級法院執政期間,執行的是中共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迫害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維護的是中共和個人的權利。

法輪功教人向善,福益於家庭社會,中級法院理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可是,在趙增國當政期間,邯鄲各區縣市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最少有三十四名,都是用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這是欲加之罪。

這些被枉判的學員均不服本院的判決,一般都要上訴到中級法院,想向中級法院討還公道,但是中級法院院長趙增國仇視法輪功,不顧法律的尊嚴,不能秉公執法辦案,不能堅守良知與正義。

身為院長,趙增國與中共不法人員為伍,執法犯法,陷害善良;對不服判決上訴且被構陷為重大冤案的法輪功學員,從來都不釋放、退卷或減期,中院的批示一概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種“不作為”行為的本身,就是對罪惡的縱容,對法律尊嚴的踐踏,趙增國就是在犯法、犯罪。

二十二年來邯鄲究竟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邪黨判刑?眾所知之,中共一貫的嚴密封鎖及迫害的殘酷,以上法輪功學員的遭遇,絕對僅是迫害的全部的冰山一角。

然而,一件件冤案,背後是多少破碎的家庭,趙增國等人披著法律的外衣,事實上,卻是做出破壞法律非法審判等違法之事;明知是錯案,卻罔顧良知,一錯到底;明知是冤案,卻執意昧著良心陷害無辜,這是對人性、道德底線的踐踏和羞辱。

趙增國的下場,對法輪功學員而言,是深深的遺憾。法輪功學員由衷期盼更多尚有良知的公檢法人員,以趙增國為前車之鑒,亡羊補牢,或未晚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6/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河北高院副院長趙增國遭惡報-432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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