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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潁上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李光亮接受審查調查

惡人姓名: 李光亮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報道,安徽潁上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李光亮接受審查調查。

李光亮,安徽阜陽人,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潁上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潁上縣公安局局長;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潁上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在李光亮主政安徽潁上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許維俊、李成雲、範利、李秀華、李秀友、田九紅、孫福玲、樊坤、馮麗等人。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上午八點,安徽省潁上縣公安局國安大隊及城東派出所兩輛警車多名警察綁架了潁上女法輪功學員李成雲,關押在安徽省阜陽市拘留所。同日上午九時,綁架了男法輪功學員李秀友,關押在潁上縣看守所。四月十四日晚十點鐘,李成雲、李秀友一起被劫持去蚌埠洗腦班,據說洗腦班在蚌埠市郊區的一個賓館裏。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潁上縣龍門派出所去法輪功學員範利家沒找到她,又去她做生意地方騷擾,問她生活有什麼困難,說給她辦低保,並要她在一張白紙上簽字。範利不信,並說:你們吃喝嫖賭的不管、貪汙受賄的不管,專管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簽字?我才不簽字呢。三個警察灰溜溜的走了。

李光亮作為安徽潁上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在其任職期間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3/參與迫害法輪功-安徽省十五名官員遭惡報-456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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