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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二級高級法官祝聰接受審查調查

惡人姓名: 祝聰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二級高級法官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報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二級高級法官祝聰接受審查調查。

祝聰,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立案庭庭長;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今,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二級高級法官。

在祝聰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立案庭庭長、立案第二庭庭長、立案第一庭庭長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買玉龍、羅春憲、張瑞玲、李夢春、崔向東等人。

◎法輪功學員買玉龍,一九四七年出生,是新疆烏魯木齊鐵路局烏西車輛段退休幹部。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買玉龍在乘火車途中,乘警開包檢查時、查出有大法書籍,隨後被奎屯鐵路公安分處非法扣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新疆奎屯市公安局惡警報到邪惡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買玉龍作出伊州勞審字[二零零五年]第257號勞動教養決定書,非法決定對買玉龍勞動教養一年,從二零零五年十月二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止。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前後,新疆工學院教授、大法弟子羅春憲被綁架後,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對羅春憲非法判刑四年,由於羅春憲已是七十一歲高齡老人,監獄拒絕接收羅春憲。

祝聰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立案庭庭長、立案第二庭庭長、立案第一庭庭長,在此任職期間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8/參與迫害法輪功-13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官員遭惡報-456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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