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戴光輝被提起公訴

惡人姓名: 戴光輝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副書記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報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戴光輝被提起公訴。

戴光輝,安徽鳳臺人,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廳長級)。

在戴光輝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賀江海、王麗萍、邵生瑞、樊映霞、鄧艷玲、王宏偉、楊穎婕、王宏偉等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日前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大法弟子王麗萍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新疆石河子大學法輪功學員鄧艷玲遭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戴光輝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在此任職期間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18/參與迫害法輪功-13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官員遭惡報-456776.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