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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縣原公安局長馮傳文被判刑,被關監獄期間仍在作惡

惡人姓名: 馮傳文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局長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商丘市公安局原調研員馮傳文被以嚴重違紀違法之名被查。之後馮傳文被以貪腐之罪名被判十年左右的刑期,現被關押在河南省新密監獄。

馮傳文在服刑期間,仍聽不進大法弟子良言勸告,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其手段是晚上不定時噪音騷擾大法弟子,比如踹門,每隔五分鐘就弄出大噪音不讓人(睡)休息好;趁人上廁所之際,往被窩裏倒涼水。

馮傳文在一次做原地腳跟(腳尖腳掌不動)提落、雙臂前後甩活動時,竟把兩小腿震骨折。善惡有報的天理他不信,卻在真實的發生著。

馮傳文,男,一九六二年六月出生,河南睢縣人。主要履歷: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任睢縣公安局局長,夏邑縣公安局局長;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任副處級偵察員、夏邑縣公安局局長。在馮傳文主政任睢縣、夏邑縣期間,該地區發生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

據明慧網記錄,二零零三年七月初,河南省夏邑縣惡警對大法學員大搜捕,僅胡門婁,高莊等地就有十多位大法學員被抓。惡人用暴力手段強制洗腦,罰款,威脅不交錢就勞教或判刑。家屬為了親人不被勞教判刑,四處借錢交罰款,罰款無收據。家屬要收據,惡警說:“要開收據再交1000元。”一位學員家屬借了一萬二千元救親人。

馮傳文作為當地公安局局長,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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