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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慶陽市原副市長吳麗華遭惡報獲刑十四年

惡人姓名: 吳麗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消息:慶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吳麗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吳麗華,女,漢族,一九六五年三月出生,甘肅省慶城縣人。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環縣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正寧縣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任慶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正寧縣委書記。期間,吳麗華追隨迫害,對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實如下:

◎法輪功學員曹明,慶陽市鎮原縣上肖鄉姜曹行政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在自家地裏收玉米時,遭正寧縣公安局和鎮原縣上肖鄉派出所六、七個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下旬,被正寧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張改琴,慶陽市慶城縣。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被慶城縣驛馬派出所警察、西峰區彭原派出所警察夥同驛馬鎮南極廟村不法人員闖入家中綁架。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在慶城縣看守所內被非法開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8/19/參與迫害法輪功-甘肅四名官員被判刑、公訴或被查-464361.html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道)甘肅省慶陽市原副市長吳麗華,二零二三年四月涉嫌違法被查。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獲知,吳麗華因受賄案被判刑十四年,處罰金一百萬元。據明慧網報道,吳麗華任職期間,曾積極追隨中共當局,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2/甘肅省慶陽市原副市長吳麗華遭惡報獲刑十四年-476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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