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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塔河縣法院院長陸長平遭惡報被查

惡人姓名: 陸長平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院長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道)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法院原中共邪黨組書記、院長陸長平,雖然已經退休,仍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被以嚴重違法查處。陸長平在任職松嶺區法院副院長及塔河縣法院院長期間,均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如今其被查處,正應了惡有惡報的天理。
陸長平,男,漢族,一九六二年四月生。其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松嶺區法院副院長;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大興安嶺地區檢察分院反貪汙賄賂局副局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塔河縣法院院長、邪黨組書記;二零二二年四月退休。

法院本是替公民伸張正義、懲惡揚善、維護社會公平的地方。然而一些中共法院人員卻摒棄法律,昧著良心,聽命於中共的迫害政策,將法院變成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制造冤獄的地方。而陸長平必須對其任松嶺區法院副院長、塔河縣法院院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的所有案件負領導責任。

以下是陸長平任職期間,松嶺區法院、塔河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部分案件:

一、松嶺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部分案例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松嶺區法院對五位古源林場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於忠柱被枉判六年,在黑監獄中僅僅八個月就被迫害致死;王玉紅被枉判六年;左偉燕被枉判四年;孫麗娟被枉判四年;李亞娟被枉判三年。這五位法輪功學員是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被松嶺區公安局警察綁架的。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松嶺區法院對三位韓家園林業局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趙培金被枉判五年;色桂榮被枉判四年,色桂榮在黑獄被折磨的心力交瘁,回家僅僅半年就含冤離世;李雅茹被枉判三年,在黑監獄中被折磨致死。以上三位法輪功學員也是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被松嶺區公安局警察綁架的。

◎二零零二年九月,松嶺區法院對松嶺區法輪功學員劉海康非法判刑七年。劉海康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七日被松嶺區公安局警察綁架,連續多日遭松嶺區公安局治安科警察酷刑折磨,幾乎喪失行動能力。

二、塔河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塔河縣法院對大興安嶺法輪功學員王秀波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王秀波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青島開發區南島的租住房內被韓家園林業公安局內保警察綁架。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和女兒吳丹給民眾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後被塔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女兒吳丹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塔河縣法院在塔河縣看守所非法庭審塔河縣法輪功學員高淑英,並對她非法判刑四年。高淑英是位英語教師,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在母親家被闖入的十多個警察綁架,後因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被送醫住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警察從塔河縣醫院把高淑英拉到塔河縣看守所,塔河縣法院秘密開庭,對高淑英非法判刑四年。五月十五日清晨,高淑英被迫害的大小便失禁、不能行走,但還是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塔河縣法輪功學員楊宗波去塔河縣國保大隊要回被警察非法抄家搶走的身份證等個人物品,卻被國保警察綁架,後塔河縣法院對他非法判刑一年。

善惡有報,迫害佛法修煉者,必將遭到惡報。陸長平表面上在政治鬥爭中被中共上層剔除,實際是因其參與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了天譴惡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24/黑龍江塔河縣法院院長陸長平遭惡報被查-467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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